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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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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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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5月17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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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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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处于复苏末端,美国经济有见顶态势,四季度美欧经济景气度均回落。从领先指标来看,美国经济景气度大幅回落,四季度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从三季度末的59.8下行至54.1,创两年以来新低,美国12月非农就业再度不及预期,失业率维持3.7%,美国通胀预期随着油价下跌而显著回落,美债主要收益率曲线相继逼平,美元指数趋势性转弱。欧元区经济景气度继续下滑,四季度制造业PMI指数从53.2进一步下行至51.4,欧央行实际上处于“松紧两难”的境地,确认12月底结束扩表,但核心通胀距离央行目标也仍有距离。日本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四季度制造业PMI指数从52.5小幅回落至52.4,工业产值回落,核心通胀未见起色。综合来看,美国经济有所回落,2019年美联储预期加息次数显著下降,美元预计见顶,美债收益率预计继续下降;欧洲经济复苏前景一般,贸易战以及英国退欧等因素均存在负面影响;日本经济延续缓慢复苏。

  国内经济方面,融资需求继续下行,地方债务监管未见宽松迹象,叠加贸易战背景下外需走弱,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具体来看,四季度领先指标中采制造业PMI显著下行1.4个百分点至49.4,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1-11月同比增长6.3%,较三季度末回落0.1个百分点。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出口受贸易战影响逐步体现,消费持续走低,投资低位震荡:11月美元计价出口增速较三季度末回落至5.4%左右,11月消费增速较三季度末大幅下行至8.1%;制造业投资维持强势,房地产投资高位回落,基建投资触底反弹,1-11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三季度末小幅回升至5.9%的水平。通胀方面,CPI冲高回落,11月同比增速2.2%,PPI在大宗商品价格走低及高基数背景下加速回落,11月同比增速较三季度末回落至2.7%。

  2. 市场回顾

  季度初市场受海外因素影响下跌幅度较大,随后高层讲话提振股市信心,政策层面加速回暖,股市有所反弹,季度末由于机构资金获利了结、资金面紧张等原因有所回调。从各行业来看,农林牧渔(-0.06%)、综合(-3.69%)、通信(-4.01%)行业跌幅较少,钢铁(-18.97%)、采掘(-18.02%)等行业跌幅较大。最终,沪深300等权指数涨跌幅度为-11.66%;中证100涨跌幅-12.50% ;上证国企指数涨跌幅-9.93%。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企业盈利增速继续下行。中央对于经济走势的判断在逐步调整,强化逆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稳增长政策有望改善市场对上市公司盈利的悲观预期。中美贸易战有望迎转机,当前市场风险偏好修复仍值得期待。经济向下与政策向上的博弈将构成A股市场的核心矛盾,后续空间和持续性需关注政策的兑现效果。

  3. 投资策略和运行分析

  本报告期为基金的正常运作期。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指数,在因指数权重调整或基金申赎发生变动时,根据市场的流动性情况采用量化模型优化交易以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季度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0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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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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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宁波银行因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以贷转存等,被宁波银监局要求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100万元。平安银行因违规经营等情形被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基金管理人通过进行进一步了解后,认为该处罚不会对相关证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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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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