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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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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者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A

  ■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C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6个月。

  2、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建仓期尚未结束。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业务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以来,货币政策接连发力,意图助力信用传导机制的打通,促进实体经济和小微民营企业的脱困增长。

  先是10月7号在国庆假期结束前央行宣布今年以来继4月、6月后的第三次降准,幅度为100bp, 10月15日起执行,同时不再续作MLF到期的4500亿。此次降准预计可额外释放增量资金7500亿。再是12月20日,央行又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本次TMLF可滚动申请2次,最长使用年限为3年,利率比1年期的MLF低15bp,通过增加价格信号强烈传递了央行引导和鼓励银行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决心和力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信用传导机制尚未疏通,信用下沉的时机尚未未到的市场现实。而伴随政策不断加码所带来对经济的提振效果的不确定性增加,我们预计利率债的波动率会而加剧。故预计债市在四季度的表现将是长短期限利差压缩,并伴随收益率犹豫下行的牛平过程。

  本基金为新成立基金,四季度采取择时中久期的策略。配置了5-7年利率债和3年普通金融机构债,以获取未来牛平过程中期限利差收窄带来的资本利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前海联合泳祺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6%;截至本报告期末前海联合泳祺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1)18民生银行01债务主体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事项

  2018年11月9日,据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民生银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2018年11月9日,据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民生银行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等7项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316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资于民生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民生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民生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民生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上述罚款占其净资产及净利润比例低,对民生银行正常经营影响很小,不影响民生银行对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到期偿付义务的履行。

  (2)18兴业绿色金融01债务主体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处罚事项

  2018年3月23日,兴业银行违反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18年3月26日,兴业银行因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18年4月19日,兴业银行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12项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5870万元。

  2018年6月25日,兴业银行被鼓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1.10万元。

  2018年6月,深圳市消委经调查认为兴业银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首期款无监管期限约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监管终止条件严苛,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消费者权益没有充分保护,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发出《调查函》,要求兴业银行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书面函复深圳市消委会。8月8日,兴业银行向深圳市消委会复函,并提交了整改后的《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根据深圳市消委会的要求,对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了修改。

  本基金投资于兴业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兴业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兴业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兴业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各项监管指标及财务指标表现良好,实力强,上述事件对兴业银行正常经营影响很小,不影响兴业银行对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到期偿付义务的履行。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1日及10月18日发布公告,李华先生自2018年7月21日起离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公告, 自2018年12月3日起,由邱张斌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合规负责人),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合规负责人)职务。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除上述第6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他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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