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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于2018年1月19日、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在12亿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叉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杭叉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及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的《杭叉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一、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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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杭州叉车门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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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协议对方均为信托公司。公司已对上述信托投资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上述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本金部分)为11.55亿元。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