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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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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征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1月23日起增加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19年1月23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6937)。本次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设置两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的A类基金份额和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481009)。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 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 费用费率结构

  ■

  注: 1年指365天。

  (二)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为7日以上(含7日)的情形,不少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其他销售机构: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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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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