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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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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018年2号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10日证监许可[2016]100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其中,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增加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长期风险与收益特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为2018年12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设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注册资本为14,3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胡康宁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北京美尔目医院行政院长、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电事业部总经理、亿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搜房资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班牙 MQM 公司北京代表处商务经理。

  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丹女士,董事,学士。现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曾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陈学锋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东方金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信国际合作公司计财处副处长。

  梅慎实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证券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宋国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投资银行中国业务副总裁、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国际融资部主任。

  秦毅先生,监事,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博士。曾任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温永鹏先生,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博士。曾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经济分析师。

  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克玉先生:投研总监,事业一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及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现任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募)

  主任: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王克玉先生,投研总监,事业一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及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

  秦毅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博士。曾任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孙振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硕士。曾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副处长、核算司主任科员。

  列席人员: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联系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915.37亿元。2018年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73.0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交通银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交通银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童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010-6363 6153

  传真:010-6856 0661

  联系人:朱红

  网址:www.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曾鸣

  网址: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7)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021-36537945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周艳琼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王帅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10)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服电话:95579

  (1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76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张新媛

  网址:www.xc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侯艳红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赵艳青

  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韩钰

  网址: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62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刘舒扬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3574627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2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59053779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龙尧

  网址:fund.sinosig.com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54660501

  联系人:丁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2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张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27)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健

  网址: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62-2

  (2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3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徐骋骁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32)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3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3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3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传真:021-38509735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3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网址:www.jnl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3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3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9)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电话:010-66154828-801

  传真:010-63583991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4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传真:010-62676582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4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4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94285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4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4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刘阳坤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46)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网址: 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47)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电话:15921264785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 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4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传真:010-677676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4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5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传真:010-65951887

  电话:4006180707

  联系人:姜颖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5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安苑里1号奇迹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18501904963

  传真:010-50877697

  联系人:曹砚财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891-6177483

  (52)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703

  法定代表人:曲阳

  注册资本: 3000万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晨

  电 话:13811685981

  传 真: 010-50866170

  (5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塔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 010-61840688

  传真: 010-61840699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5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基金名称

  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运用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基础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备良好成长性、竞争力以及价值被低估的公司,积极把握股票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宏观经济分析基础上,结合政策面、市场资金面,积极把握市场

  发展趋势,根据经济周期不同阶段各类资产市场表现变化情况,对股票、债券

  和现金等大类资产投资比例进行精心配置,以分散市场风险,力争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环境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多维度分析股票的投资价值,充分挖掘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成长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的精选市场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定量分析

  公司的成长性最终体现为利润的增长。因此,本基金将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预期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企业成长性考察的主指标,并结合税后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筛选出盈利能力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A、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往往意味着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是把握公司成长性的主要指标。本基金在考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时,将在考察历史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基础上,结合分析公司的产能扩张、主导产品的市场供求变化趋势、行业竞争格局、以及产品的差异性或替代性等因素,参考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从而准确把握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质量和有效性。

  B、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反映了公司获利能力的强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之所在。

  2)定性分析

  公司盈利增长的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本基金将在定量筛选的基础上,从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商业模式等方面,把握公司盈利能力的质量和持续性,进而判断公司成长的可持续性。

  A、市场优势。市场优势包括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等方面,本基金将精选在细分市场占据领先位置、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或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进行投资;

  B、技术优势分析。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可持续研发能力及投入,可以促使公司所掌握的技术不断转化为新产品或服务,为公司成长提供动力。本基金通过分析公司拥有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数量、新产品的数量及推出速度、核心技术是否具有较高的竞争壁垒、产品和研发上的经费投入情况等,判断公司技术优势及其可持续性。

  C、资源优势分析。垄断资源可以为公司在较长时期内的发展提供好利润来源。对于具有特许权、专有技术、品牌等独特资源的公司,本基金将主要通过对公司的行业垄断性、进入壁垒、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的分析,判断公司的资源优势是否支持其持续成长。

  D、商业模式分析。公司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其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潜力,独特的商业模式将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本基金将从商业模式的独特性、可复制性、可持续性及盈利性等角度考察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是否可以维持公司销售规模和盈利的持续性增长。

  (2)价值投资策略

  价值投资策略是通过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估值反转带来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特征,综合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EV/EBITDA 以及现金流折现模型(DCF)等估值指标,精选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GDP、CPI、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个券选择策略

  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3)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的债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从行业基本面、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进行投资,追求稳健的收益。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6)本基金如投资股指期货,应遵循如下比例: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9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18)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具体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第(2)、(12)、(20)、(21)项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长期风险与收益特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七)投资程序与交易机制

  1、研究策划

  研究部在自身研究及外部研究机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投资策略报告和研究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等。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股和个券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股和个券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控制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施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监察稽核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八)业绩评价基准及选择理由;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1、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2、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点,并于2002年12月31日起发布。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分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所投资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50%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 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 对“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 对“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对“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对“其他应披露的事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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