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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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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接A10版)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市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制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英文名称:MingYangSmartEnergyGroup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89438199M

  3、注册资本:1,103,822,378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5、设立日期:2006年6月2日

  6、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7、邮政编码:528400

  8、公司电话:0760-28138687

  9、公司传真:0760-28138974

  10、公司网址:http://www.mywind.com.cn

  11、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12、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13、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高技术绿色电池(含太阳能电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及相关工程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上述经营业务不涉及国家限制、禁止类、会计、审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14、主营业务: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及智能管理业务,主要包括:1)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智能化运维;2)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和智能运营管理。

  15、董事会秘书:刘建军

  1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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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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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持有公司债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共同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能投集团、中山瑞信、中山博创、WiserTyson、FirstBase、Keycorp受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控制,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能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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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山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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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山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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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Wiser Ty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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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First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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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Key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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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传卫、吴玲、张瑞通过能投集团、中山瑞信、中山博创、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分别控制公司4.6497%、1.6129%、3.3200%、14.2290%、10.8233%、4.0481%股份,合计控制38.6829%股份。此外,张传卫通过中山联创间接持有公司0.2050%权益的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张传卫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第十三、十四、十五届广东省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天津市滨海新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广东电气行业协会会长。1984年至1988年任重庆市委办公厅秘书、科长;1988年至1990年任河南省信阳高压开关总厂办主任、厂长助理;1990至1993年任中外合资珠海丰泽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创立明阳电器,1993年至今任明阳电器董事长;2006年创立明阳风电,2006年至2017年3月任明阳风电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董事任期三年,至2020年3月止。

  吴玲女士,1963年出生,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国籍,现住所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张瑞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7年3月历任明阳风电采购部总监、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运营计划部部长、运营中心副主任、CEO助理。张瑞董事任期三年,至2020年3月止。

  三、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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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前后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人数为252,144人。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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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27,568,949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24%;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247,739,39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7932%。本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合计包销591,661股,包销比例为0.2144%。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4.75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1,05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38.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

  六、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514.41万元(不含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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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每股发行费用为0.27元/股(发行费用除以发行股数)。

  七、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38.09万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3.92元(按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21元(按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110ZA8255号)。公司2018年9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9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110ZA6665号)。此外,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二O一八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110ZA6246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公告的招股意向书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已于2019年1月17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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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变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军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

  联系电话:021-33389784

  传真:021-33389739

  保荐代表人:肇睿、袁樯

  联系人:肇睿、袁樯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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