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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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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1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329%,涉及13名激励对象。

  2、预留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5%,涉及1名激励对象。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65,473.3万股。

  4、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7年8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首次方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就首次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17年8月12日起,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首次方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其中有6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激励计划事项后至首次方案公开披露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6人不得成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6名员工的激励对象资格,并调整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2017年8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修订方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17年8月28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方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并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17年9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17年11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820.8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63元,授予日为2017年9月21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9日。

  (六)2018年7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18年7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公司实际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3.773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48元,授予日为 2018年7月5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

  (八)2018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4.61元。同时,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已有13名激励对象不再是公司或子公司员工,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8.10万股。

  (九)2018年11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数量

  ■

  (二)回购股份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1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329%,涉及13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5%,涉及1名激励对象。

  (三)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每股4.61元,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每股4.48元。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406.011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19年1月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14-00001号)。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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