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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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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货币A

  ■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景顺长城货币B

  ■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自2010年4月30日起实行基金份额分级。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2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季度货币政策延续稳健偏宽松思路,重点仍在于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全季降准一次,流动性合理充裕,资金面波动大幅降低。美联储加息背景下,公开市场7天逆回购利率作为隐性政策利率并未下调,维持在2.55%。1年期MLF利率维持在3.3%。

  具体来看,10月15日起央行实施较大范围的定向降准100个基点,对冲MLF到期后释放基础货币约7500亿,熨平了税期扰动,资金面平稳度过。11月及12月MLF到期央行均等量续作1Y期MLF,在财政投放背景下,银行间流动性整体较为充裕。12月央行宣布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这一新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期限最多可至3年,利率为3.15%。市场预期流动性将继续合理充裕,且TMLF利率相较1年期MLF低15个基点,此举引发市场对公开市场利率未来下调的预期。

  货币市场利率方面,短端利率在跨年、通胀预期、外围等因素下持续走高,从10月初3M 2.8%一路上行至12月3.6%。而6M-1Y期限利率稳定在3.4-3.5%区间。长期限利率报价稳定代表了市场对未来一年资金面的稳定预期。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流动性新规中对于货币基金操作的规定,考虑到年末时点资金面有所波动和对明年的流动性宽松预期,在收益率上行过程中逐步拉长剩余期限,并增加高评级同业存单和高等级信用债的配置,保持了较好流动性。

  虽然中美贸易战暂时缓和,但国内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年初PMI数据不及预期也预示了全年经济数据将较为疲弱,基建对经济能起到一定托底作用,但消费和外需仍将拖累国内经济增长。经济压力逐步明朗化,财政和货币政策均可期待。财政政策强调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而在稳增长、防风险的诉求下央行的货币政策也不会轻易转变。央行2018年末创设TMLF,2019年初进一步普惠降准和全面降准,在货币政策传导不畅的情况下,结构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将更多的加以使用,同时配合降准操作以确保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

  在基本面、资金面以及美国经济开始放缓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年初机构配置需求将进一步促使收益率下行。但收益率下行过快也使得市场情绪转为谨慎,尽管我们认为债券牛市尚未走完,仍要谨防经济数据的预期差以及政策层面的利好出尽带来的反弹行情。

  短期品种方面,由于宽松预期不变,但在汇率约束下,下行空间有限,TMLF有助于压缩期限利差。若美国经济继续走弱进而减轻人民币汇率压力,不排除未来央行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从而打开短端下行空间,带动利率中枢进一步下行。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汇率及货币政策操作,细致管理现金流。配置上仍将以高评级同业存单和同业存款为主,在信用风险频发背景下对AAA国企短融的选择上更为谨慎,规避信用风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4季度,景顺货币A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643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景顺货币B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04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其中包含货币基金定期存款120,700,000.00元。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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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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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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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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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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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0%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1.0000 元。

  5.9.2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于2018年11月0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1号)。其因投资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接受回购承诺;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使用误导性语言;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理财产品相互交易,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事项,违反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规定,被处以罚款555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因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的问题,于2018年1月4号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1号),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因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于2018年10月0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 49号),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因信贷业务违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 54号),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没合计1091460.03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3、2018年2月12日,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招商银行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3 其他资产构成

  ■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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