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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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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70%(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不受此比例限制),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任一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前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7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2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季度国内经济增速明显下行,经济、金融数据接连低于预期,剔除土地购置费的房地产投资回落明显,消费数据疲弱,出口增速在贸易战负面影响下压力开始显现同时国内需求放缓进口同样回落。紧信用环境没有明显改善,虽然表内信贷略有回升,但表外融资下降速度更快,社融增速继续下滑。4季度工业品价格和油价大幅下跌,食品价格季节性回落,通胀整体下行。政策方面,央行进行第四次降准,并在12月美联储加息前夕推出TMLF操作同时利率优惠15BP,体现货币政策立足国内经济,整体维持宽松信号不变。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4季度各类纾困政策频繁出台,减税降费政策预期逐渐明朗,但目前来看力度和效果仍有待观察,市场对经济的悲观预期没有被明显扭转。

  4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在货币政策维持宽松而经济数据走弱的环境下继续趋势性下行,收益率曲线呈现牛平走势。供需来看边际也在改善,4季度地方债发行高峰已过而同时到期量大,供给减少;需求端年初以来央行进的四次降准对银行体系内流动性有较大改善,叠加银行表外转表内的行为,使得银行对利率债的配置需求明显提升,资产荒加剧。信用债方面,随着去杠杆压力放缓、纾困政策逐步落地,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提升,信用利差压缩。4季度整体看,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38BP和56BP至3.23%和3.64%;3年期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下行57BP、49BP和10BP至4.44%、5.04%和3.59%。

  权益方面,4季度风险偏好持续下行。首先,十一期间美股暴跌引导新兴市场国家市场纷纷下行;而后,经济数据进一步走弱打击市场信心;虽然,稳定市场、纾困、托底经济等相关政策在纷纷出台,但市场对于企业盈利下行的担忧并未减弱。4季度整体看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11.61%、12.45%和11.39%。

  4季度本基金信用债的配置维持中高等级,增加杠杆套息操作,同时通过增加长久期利率债的仓位拉长组合久期,在4季度收益率下行过程中获取资本利得收益。4季度本基金对权益资产保持谨慎,仓位控制在较低水平。

  展望后市,海外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均趋于回落,全球央行开启缩表模式。美国经济增速高点已过,预期美联储加息进度将明显放缓。国内经济增长继续减速,增长下行压力至少持续至下半年。随着下行压力的加大,政策加码的紧迫性会增强。除了普遍预期的减税降费,货币政策在外围压力放缓的环境下也有了更大的空间,基建刺激等财政政策还会继续发挥作用。未来将是周期下行与政策加码的博弈过程,政策会起到一定托底效果,但下行趋势无法改变。

  债券方面,货币政策维持稳健宽松,基本面主导收益率中枢将震荡下行。其中中长端下行空间相对更大,收益率曲线趋于平坦化。利率债方面如年初地方债阶段性放量或政策扰动带来中长久期利率债的调整则可积极参与。信用债投资方面,在经济整体下行的大环境下,信用违约事件依然会爆发,该阶段不宜过分下沉资质,信用利差可通过挖掘宽信用政策下的受益主体来获得,当前阶段可重点关注城投、房地产和收政策支持的龙头民企等板块。整体策略上,继续以中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做基础配置,加大杠杆套息,长久期利率债则进行波段交易。

  权益市场方面,一方面经济下行带来企业盈利增速的继续回落,另一方面政策逐步传导出越来越清晰的稳增长信号改善市场风险偏好。短期前者持续制约市场,但市场已有较为充分的预期,而站在中长期角度,当前A股市场估值已具有吸引力。后续重点关注融资渠道的修复和信用条件实质性改善的信号。板块上,当前货币环境宽松,从相对估值、盈利稳定性以及政策支持方向判断,成长风格预计更占优,一方面关注经济相关性弱但行业空间大、公司成长性高的子版块龙头,另一方面关注高股息的防御性板块和顺应逆周期调节政策方向的板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4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于2018年11月0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1号)。其因投资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接受回购承诺;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使用误导性语言;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理财产品相互交易,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事项,违反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规定,被处以罚款555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股票代码:600000)于2018年02月12、2018年7月26日分别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监罚决字(2018)4号、银反洗罚决字〔2018〕3号)。其因信贷业务违规,票据业务违规;以贷转存;虚增存款;信息披露及资料、文件等上报违规;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等事项,违反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人民银行处以170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浦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因贷后资金流向、用途及项目进度等管理、监督、执行不到位和其他违规事项,于2018年02月07日收到银监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5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18年3月14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支付)罚字〔2018〕第2号),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因信贷业务违规,贷后资金流向、用途及项目进度等管理、监督、执行不到位,于2018年06月28日收到银监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银监罚决字(2018)35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于2018年7月26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反洗罚决字〔2018〕2号),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期申购份额包括自由开放期申购份额,本期赎回份额包括自由开放期赎回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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