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10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7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相关议案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B股股份32,097,497股,并于2019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现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条款相应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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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