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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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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1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56.67万股

  近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预留授予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和同意的意见。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12月18日

  2.授予数量:956.67万股

  3.授予人数:76人,均为公司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4.授予价格:3.9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多不超过72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1/3、1/3和1/3,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469248_B01号),验证截至2019年1月3日止,公司指定账户已收到76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9,566,700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38,171,133元,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均为人民币22,777,481,825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9,566,7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9,566,700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8日,在2019年-2021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2019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469248_B01号)。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加15亿元到23亿元,同比增加8%到1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亿元到23亿元,同比增加8%到12%。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亿元到26亿元,同比增加10%到14.5%。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9亿元。

  (二)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8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8年公司积极把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钢铁去产能机遇,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多基地协同运营管理优势,全年实现量价齐升,购销差价空间同比扩大;另一方面,保障内部制造端生产稳定顺行取得成效,四大基地的主要工序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重点产品制造能力及品种质量显著提升;同时,公司以推进四基地协同降本为抓手,深度推进成本削减、深化改革等挖潜增效规划举措,在夯实内生竞争力方面取得超预期成效,有效支撑了同期业绩提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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