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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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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0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详见2019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5)详见2019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2019-06)详见2019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0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0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7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的往来较为频繁。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将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情况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情况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该项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仅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单体财务报表有影响,但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亦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0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概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212,746.4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212,746.43元,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为4,212,746.43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上述坏账不影响公司本年或以前年度利润。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2018年度坏账核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系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0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综上,公司应对上述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详见2019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的往来较为频繁。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鉴此,公司同意对上述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5)详见2019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212,746.4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212,746.43元。公司同意对上述坏账予以核销。

  《关于公司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2019-06)详见2019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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