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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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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00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15:00至2019年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8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名,代表股份747,793,8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15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525,186,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5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名,代表股份222,607,4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628%。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224,786,8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153%。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7,691,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0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4,684,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0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7,295,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108,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4,678,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10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星题先生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1,572,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98%;反对5,83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955,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58%;反对5,83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星题先生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186,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01%;反对3,365,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1,420,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26%;反对3,365,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王敏女士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5,046,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0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4,684,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0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星题先生、宋万祥先生、欧阳铭志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与何灿舒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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