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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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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19-00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系涉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与富邦控股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保全一案,原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解除的基本情况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富邦控股持有的 44,820,082 股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1月16日解除冻结。富邦控股原冻结股份总数为49,820,082 股,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44,820,08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9.96%,占公司总股本的33.51%。本次股份冻结解除后,富邦控股剩余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4%,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

  经向富邦控股了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邦控股尚未收到与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和通知文件。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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