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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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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9〕00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4,347,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7,702,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3%。

  2、本次申请解除的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01月21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本和股票发行情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5﹞2489号《关于核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231,88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汇垠鼎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鼎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81,573股、向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华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774,327股、向宁波中金国联泰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中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175,983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89.78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1月19日。

  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2018年5月15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506,159,4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60,739,130.4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506,159,4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253,079,7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59,239,130股。转增后,汇垠鼎耀、汇垠华合和宁波中金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分别为12,422,360、34,161,491、7,763,974股。

  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限售承诺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汇垠鼎耀、汇垠华合和宁波中金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自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

  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锁定期约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各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前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数符合上述解禁条件。

  (二)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汇垠鼎耀、汇垠华合和宁波中金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法律责任。

  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企业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企业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应于限售期满后首个交易日即2019年01月21日(星期一)上市流通;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4,347,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7,702,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54,347,825股,解除限售后可实际流通的股份为17,702,825股,剩余的36,645,000股因质押或冻结需解除质押或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华明装备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9〕003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明装备,证券代码:00227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本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于2018年7月1日签署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框架协议》,2018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号)。上海华明与天成控股于2018年8月11日签订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2018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号),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号、〔2018〕086号)。

  上海华明与伯克希尔哈撒韦能源公司(以下简称“BHE”)签署了《大功率变压器分接开关谅解备忘录》,该谅解备忘录为意向性协议,上海华明将向 BHE 大容量电力变压器提供特定的分接开关产品等服务。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号)。

  上述公告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核实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7,000万元至15,000万元,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如有较大差异公司将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披露。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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