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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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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0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征收补偿余款及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征收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6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交运集团夷陵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夷陵客运公司”)与宜昌市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夷陵区征收办”)签署了《罗家小河片区一期(二小至夷陵医院段)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以总计20,247,840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位于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等进行补偿。《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8年4月2日,夷陵客运公司收到夷陵区征收办拨付的部分补偿款15,000,000元,余款(含奖金)待小溪塔客车站整体搬迁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关于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及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详见2018年5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近期,夷陵客运公司收到夷陵区征收办拨付的补偿余款(含奖金)5,267,840元。至此,《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征收补偿款已全部到账。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收到的征收补偿款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本次夷陵客运公司及小溪塔客车站的全部征收补偿款预计将对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产生约1,800万元的正面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

  二、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取的政府补助明细

  近日,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1,141.7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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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20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941.70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2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941.70万元,其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941.67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0.03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941.7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18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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