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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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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18年7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2018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四)2018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7月24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677人,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463.25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71%。

  (五)2018年1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115名激励对象共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1月3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19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36.50万股,向115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为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6.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55,480,340股的0.06%,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激励对象自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在2019-2020年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实际授予情况与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8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等公告完全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5日出具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2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2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8年12月22日,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65,000.00元。各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合计10,654,350.00元,其中365,000.00元计入股本,10,289,3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8年12月22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5,845,34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655,845,340.00元。

  五、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1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655,845,34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约为1.05元。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5,480,340股增加至655,845,340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聪先生、王毅然先生、孙永辉先生、于伟女士、周开琪先生、尤天远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27,624,000股,约占本次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49.98%;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聪先生、王毅然先生、孙永辉先生、于伟女士、周开琪先生、尤天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约49.9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周勇、高级管理人员刘丹凤、谢勇、邓洁、杨铭于2018年7月24日作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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