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进行了刊登。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15:00至2019年1月1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革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6名,代表股份666,694,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5,329,832股的46.4489%。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股份642,080,47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5,329,832股的44.7340%。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24,613,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5,329,832股的1.7149%。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0人,代表股份127,902,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5,329,832股的8.911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1.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6,54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5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4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和臧建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