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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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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02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9年1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1月11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晖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9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9-003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 14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是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50%股权,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富力城”)持有其50%股权。根据中交富力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支持项目开发建设,中交富力各股东方拟按持有中交富力的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其中我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20,000万元,年利率8%,期限1年。中交富力另一股东方北京富力城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对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20,000万元。由于我司不对中交富力合并报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司本次提供股东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我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法定代表人:周冬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我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股权比例50%。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2017年12月取得,地块面积9.95万平方米,总地上规划建筑面积21.85万平方米,土地成交总价214,000万元。

  中交富力为2018年内成立的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

  我司对中交富力在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总额11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资助余额为47,015万元,无逾期情形。

  中交富力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中交富力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中交富力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中交富力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4月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等。

  主要股东:广东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5.99%股权。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中交富力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我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交富力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中交富力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地产在中交富力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70,727.82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0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4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赵晖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45,790,827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议案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5,790,827股,议案二、议案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8,100,475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286,145,728股。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37,690,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83.0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8,455,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6.93%。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13人,代表股份821,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29%。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为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285,325,7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审议《关于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47,635,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47,635,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焦健、陈思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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