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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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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计增加9,503.72万元-11,503.72万元,同比增长57.61%-69.7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00万元-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6,496.28万元相比,将增加9,503.72万元-11,503.72万元,同比增长57.61%-69.7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00万元-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4,615.41万元相比,将增加11,384.59万元-13,384.59万元,同比增长77.89%-91.58%。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96.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15.41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2018年度公司装机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二是2018年度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区域弃风限电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三是2018年度公司部分风电项目所在区域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上述三项因素叠加提高了公司风电场的发电量,从而使公司利润增长较多。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1月10日、1月11日、1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1月10日、1月11日、1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外部经营环境方面,2019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发改能源〔2019〕19号《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通知》指出,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的相关指导文件或细则等,对公司的影响目前暂无法作出准确判断。

  (二)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确认:

  1、2019年1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能否获得核准以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8年3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500万元参股延安易迪森新能源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公司已累计出资10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与延安易迪森新能源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能源区块链项目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2019年1月11日,公司已收到延安易迪森新能源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退回的100万元投资款。

  3、控股股东金元荣泰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截至目前尚未发行,如完成发行,金元荣泰将及时通知公司进行披露。公司已于2018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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