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贝通信          公告编号:2019-003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以传真、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六兵先生提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念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陆念庆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原董事会秘书李云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职务。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六兵先生提名李云先生、邹鹏飞先生、李维建先生为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公司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阅了陆念庆先生、李云先生、邹鹏飞先生、李维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同意聘请陆念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请李云先生、邹鹏飞先生、李维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为提高应收账款回收效率,拟与光大银行及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可在该额度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保理标的为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提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六兵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提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六兵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累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特此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附件:1、陆念庆先生简历

  2、李云先生简历

  3、邹鹏飞先生简历

  4、李维建先生简历

  陆念庆先生简历:

  陆念庆,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1999年任中国邮电器材中南公司技术员;2000年-2009年任武汉市信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012年任武汉龙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015年7月任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陆念庆先生持有公司102.0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云先生简历

  李云,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0年8月-1996年1月任湖北银矿财务科会计、副科长;1996年-1999年任江汉贝斯特财务部主任;2005年8月-2015年7月任贝斯特有限财务部主任、财务负责人;2015年5月至今兼任武汉星网通信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贝斯特股份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李云先生持有公司741.59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邹鹏飞先生简历

  邹鹏飞,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1999年任中国邮电器材中南公司科长;2000年-2004年任武汉市信科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2012任武汉天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2018年任武汉天鹏兴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鹏飞先生持有公司204.14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维建先生简历

  李维建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1992年任中通建第三工程局施工地队长;1992年-2000年任武汉贝斯特通信发展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2008年任湖北兴网业通信发展公司总经理;2009年-2014年任武汉万朝实业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至今任武汉星网通信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维建先生持有公司81.66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贝通信   公告编号:2019-004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月11日,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以传真、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姚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603220 股票简称:贝通信  编号:2019-005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李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李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云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云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李六兵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李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603220 股票简称:贝通信  编号:2019-006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及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光大银行及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可在该额度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事宜并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营业场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143-144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王彪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代理业务;办理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2、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国内商业银行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保理融资费率:按照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603220 股票简称:贝通信  编号:2019-007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通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1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58,083,295.38元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限于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国债逆回购或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贝通信本次使用不超过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贝通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603220 股票简称:贝通信  编号:2019-008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笔资金可循环使用。

  2、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单笔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授权事宜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

  6、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