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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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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9-00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海城市中兴镁质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全资子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此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和业务发展,可有效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 2019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7.5亿元的授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灵活选择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并授权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与选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 ,授权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不超过37.5亿元的授信明细如下:

  ■

  以上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各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如果实际融资金额累计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海城市中兴镁质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中兴合成”)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中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全资子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利尔”)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净额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城市中兴镁质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4月23日

  (2)住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牌楼镇牌楼村

  (3)法定代表人:董会彬

  (4)注册资本:3600万元

  (5)主营业务:菱镁矿露天开采;菱镁矿石销售;菱镁矿石的精深加工及销售;镁质系列合成耐火原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镁质系列不定型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耐火原料及耐火材料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6)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被担保人名称: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5月06日

  (2)住所: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产业集聚区

  (3)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4)注册资本:10580万元

  (5)主营业务:多晶硅原料、硅业、组件的生产销售及太阳能电站建设;电熔耐火材料及制品生产销售。

  (6)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被担保人名称: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8日

  (2)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雨田路151号

  (3)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4)注册资本:7905万元

  (5)主营业务:高温行业热工装备用耐火材料、隔热材料、陶瓷材料、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研究开发、设计装置、生产销售和热工窑炉(不含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使用维护;机械加工、非标设备生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海城中兴合成4,000万元,洛阳中晶2,000万元,马鞍山利尔2,000万元)。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需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和业务发展,可有效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担保协议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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