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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傅勇国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提议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支付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年度报酬为79.5万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黄兆斌、符荣武、陈建斌和李峻峰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2位董事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物流仓储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黄兆斌和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黄兆斌及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与佛山市三水飞马包装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黄兆斌及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人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黄兆斌及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黄兆斌及符荣武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2019年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的银行等授信额度已陆续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获得银行等机构的敞口授信额度为26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即在敞口总额不超过26亿元范围内办理2019年银行等机构授信融资业务。具体向各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将视各机构批准情况而定。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公司能正常使用银行等授信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前。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现需继续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等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期末净资产(合并口径)净资产40%的融资产品,并拟向融资担保公司申请为该融资提供担保增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等结构化融资产品,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和资产支持类债券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6.办理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 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 2019 年1 月31 日(星期四)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二项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第一、二、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时终止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合作关系,并确定其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79.5万元人民币。该议案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提议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四)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五)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审众环常年为多家A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新三板等企业服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财政投资评审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审计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资产评估资格等资质。拥有一批审计专业人员团队,含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人员,部分从业人员执业时间在5年以上,团队人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支付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年度报酬为79.5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因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确保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现需继续申请发行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信托公司等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期末净资产(合并口径)净资产40%的融资产品,并拟向融资担保公司申请为该融资提供担保增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单一或集合信托等结构化融资产品,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发行方案按照各个债券产品的要求进行。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申请规模: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期末净资产(合并口径)净资产40%(不包括2017年已取得核准发行批复但尚未发行的剩余短期融资券额度1.7亿元);

  2.发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各期期限不超过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自身的期限范畴。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及其他符合相关监管机构规定的用途;

  5.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和资产支持类债券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6.办理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需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信托公司等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9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奇化公司2019年拟向奇宁公司采购磺酸等产品,以及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和硫磺等原料,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化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等原料,本公司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化研究所”)向奇宁公司采购ME脂肪酸甲酯、MES等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28,365.39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2,718.20万元。

  2.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天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岜蜚特公司”)拟向奇天公司采购物流及仓储服务服务,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叉运、装卸、保管、出入库、整理、原材料VMI&JIT(供应商管理的库存和及时生产)配送等,及下线仓储、装箱、运输、报关海运等一条龙物流及全部的保税物流含国际VMI(供应商管理的库存)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3,386.52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045.16万元。

  3.与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2019年拟向人民印刷厂采购包装材料,向其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纸箱等包装材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206.90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181.17万元。

  4.与广州人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印包装”)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人印包装采购塑料、包装袋和卷膜品等材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72.41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57.81万元。

  5.与佛山市三水飞马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飞马”)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三水飞马采购瓶、盖、泵头等包装材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215.52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07.53万元。

  6.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琦衡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乙基氯化物等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0,344.83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600万元。

  7.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482.76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55.57万元。

  奇化公司拟向百花公司销售各类玫瑰纯露、玫瑰精油原料、丙二醇、各类精油原料等,以及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等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65.30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4.13万元。

  南沙浪奇拟与百花公司签订能耗结算协议,向百花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自来水、电以及蒸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33.54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45.21万元。

  8.与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塑集团”)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广塑集团采购聚氯乙烯等产品及向广塑集团销售直链烷基苯等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8,620.69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无发生同类交易。

  9. 与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化工”)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广州化工销售洗衣粉等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2,586.21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965.95万元。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于2019年1月14日将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董事傅勇国、黄兆斌和符荣武董事在百花公司、广塑集团、广州化工、人民印刷厂、三水飞马及人印包装的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公司董事陈建斌、董事符荣武和独立董事李峻峰兼任百花公司董事职务,上述五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公司与百花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2位董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董事傅勇国、黄兆斌和符荣武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广塑集团、广州化工、人民印刷厂、三水飞马及人印包装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与奇天公司、奇宁公司及琦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董事会审议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交易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奇天公司、奇宁公司、琦衡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关联企业的交易金额较大,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 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百花公司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560号(南楼)911室;法定代表人:钟炼军;注册资本:3,592.56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22933T;主营业务:制造各类香料、香精、食品用维生素、食品用添加剂、加香剂、膨化剂、清洗剂、食用色素等,加工糖果、饼干等,收购农副产品。百花公司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34,220.71万元,净资产为16,573.32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43,966.87万元、净利润为1,657.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花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先生、董事符荣武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为百花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百花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百花公司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百花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二) 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天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南楼1602房;法定代表人:涂小红;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6797085063,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运、装卸、仓储;货物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等等;主要股东为广州市嘉诚运输有限公司占有该公司68%股份,本公司占有该公司32%股份。奇天公司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3,649.23万元,净资产为2,006.73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324.33万元、净利润为56.5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程志滨先生在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奇天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天公司货运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奇天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三)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宁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南二路9号;法定代表人:FRANKI  ANTHONY DASS;注册资本:10,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95542988B,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表面活性剂等;本公司占有该公司49%股份。奇宁公司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17,769.46万元,净资产为1,138.68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7,58.13万元、净利润为-1,330.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宁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宁公司49%的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文先生、董秘王志刚先生在奇宁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奇宁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宁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奇宁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四) 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琦衡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成立,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一路2号;法定代表人:吴明俊;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05523914XK;经营范围:1,3-苯二酚、三氯乙酰氯、副产盐酸生产,危险化学品批发;农化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对氯苯甲醛、三氯吡啶醇钠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公司占有该公司25%股份。琦衡公司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103,168.71万元,净资产为29,901.59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31,854.29万元、净利润为1,094.7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琦衡公司,持有其25%股份,本公司董秘王志刚先生担任琦衡公司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琦衡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琦衡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琦衡公司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琦衡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五) 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塑集团”)

  1. 基本情况:

  广塑集团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南路50号1号楼2楼;法定代表人:傅勇国;注册资本:22289.729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212958;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薄膜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保护膜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广塑集团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128,097.54万元,净资产为43,368.7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533,265.67万元、净利润为785.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塑集团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公司董事长傅勇国先生同时担任广塑集团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塑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塑集团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广塑集团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广塑集团应具备履约能力。

  (六)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人民印刷厂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黄石路江夏村塘边岭大院内自编13号自编8号;法定代表人:贺政国;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4101;经营范围:书、报刊印刷;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之外的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本册印制;内贸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业设计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其他办公设备维修;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塑料薄膜制造;包装材料的销售;包装装潢设计服务;人民印刷厂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13,657万元,净资产为11,666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16,042万元、净利润为79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人民印刷厂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人民印刷厂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人民印刷厂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人民印刷厂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人民印刷厂应具备履约能力。

  (七)佛山市三水飞马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飞马”)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三水飞马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工业开发区南丰大道侧(办公楼、主车间);法定代表人:陈树旭;注册资本: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737579678A,营业范围:加工、生产、销售:塑料包装制品,塑料制品,纸类制品,塑料模具,塑料原料;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水飞马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6,673万元,净资产为1,921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8,400万元、净利润为1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水飞马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三水飞马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三水飞马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三水飞马货运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三水飞马应具备履约能力。

  (八)广州人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印包装”)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人印包装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南路83号大院自编3号楼自编103房;法定代表人:李志;注册资本:1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7904369A,营业范围:包装材料的销售;塑料制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金属装饰材料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软件零售;包装装潢设计服务;纸张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通用机械设备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人印包装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343.83万元,净资产为149.19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425.89万元、净利润为2.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人印包装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人印包装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人印包装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人印包装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人印包装应具备履约能力。

  (九)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化工”)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广州化工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之一1501房;法定代表人:马裕填;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1910C,营业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零售(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人印包装2018年11月末的总资产为20,750万元,净资产为3,746万元,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为86,091万元、净利润为8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化工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州化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化工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广州化工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广州化工应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与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

  1. 向百花公司采购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

  (1)交易标的:本公司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作为本公司的洗涤用品原料使用。主要包括柠檬香精、木瓜香精、洁润香精、浴液香精、甜橙香精、香茅油、薄荷素油和各类香精原料等。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本公司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百花公司的报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根据不同类型的香精,按每千克含税单价在89元至240元之间定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收到发票日后60天内以支票、划款、现金、承兑汇票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支付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公司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

  (1)交易标的:奇化公司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全年采购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本公司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百花公司的报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根据不同类型的香精,按每千克含税单价在100元至150之间定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以电汇方式支付。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 向百花公司销售各类玫瑰精油等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百花公司销售各类玫瑰纯露、玫瑰精油原料、丙二醇、各类精油原料等。

  (1)交易标的:奇化公司向百花公司销售各类玫瑰纯露、玫瑰精油原料、丙二醇、各类精油原料等。拟向百花公司销售玫瑰纯露5吨,玫瑰精油5千克,丙二醇20吨,各类精油原料视情况而定,全年销售总额含税不超过75.75万元。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奇化公司向百花公司提供与其他客户一样的产品报价,其中,玫瑰纯露15000元/吨、玫瑰精油66500元/千克、丙二醇12500元/吨、各类精油原料300-500元/千克,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销售各类玫瑰纯露、玫瑰精油原料、各类精油原料先货后款,百花公司在收到发票后,按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销售丙二醇,百花公司以电汇方式付款,奇化公司需于收款后7日内交货。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3. 向百花公司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的子公司南沙浪奇拟与百花公司签订能耗结算协议,向百花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自来水、电以及蒸汽。

  (1)交易标的:南沙浪奇向百花公司提供其在南沙浪奇工业园内生产所需的自来水、电以及蒸汽。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南沙浪奇向百花公司提供其在南沙浪奇工业园内生产所需的自来水、电以及蒸汽。双方协定能耗价格为,水价:水费价格相为8.19元/吨。电价:1.1434元/度计算。蒸汽价:单价为205.28元/吨。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南沙浪奇在季度结束月份10日前向百花公司发出收款通知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百花公司在收到收款通知书后十个日以内将季度能耗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不付将每天缴纳0.5%的滞纳金。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二) 与奇天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继续与奇天公司合作,拟与奇天公司签订物流及仓储服务的合同,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的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及仓储管理服务。

  1. 交易标的: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叉运、装卸、保管、出入库、整理、原材料VMI&JIT配送等,及下线仓储、装箱、运输、报关海运等一条龙物流及全部的保税物流含国际VMI等。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经向几家全程物流商进行询价,了解仓储管理及货运能力情况,根据全程物流商报价情况,选择与具有价格优势、仓储管理和货运能力较强的奇天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奇天公司的报价,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定具体的交易价格。

  具体到各城市的运输费用按协议附件执行,若有新增地点,其运输时间和运输费用则按已签合同上距离相近地点的价格双方商定;当运输市场出现价格波动较大时,运输单价的调整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3,920万元。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月结,奇天公司于当月5日前将上月服务费及其他杂费账目请求书提交公司,经公司确认后,由奇天公司向公司提供发票,公司于当月25日前将上月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奇天公司。奇天公司于每月的前7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服务费及其他杂费账目请求书提交岜蜚特公司,经岜蜚特公司确认后,由奇天公司向岜蜚特公司提供发票后,岜蜚特公司应在30日内将发票对应金额支付给奇天公司。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 与奇宁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奇宁公司采购MES、磺酸等产品,以及拟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和硫磺等原料。本公司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奇宁公司采购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粉状)等原料。本公司子公司日化研究所拟向奇宁公司采购ME脂肪酸甲酯、MES等原料。本公司子公司南沙浪奇向奇宁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MES全年总额约170万元;采购磺酸20,000吨,全年总额约15,750万元;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15,000吨,全年总额约15,750万元;销售硫磺2,000吨,全年总额约220万元。子公司奇化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脂肪酸甲酯磺酸钠28.03吨,全年总额约30万元。子公司日化研究所向奇宁公司采购MES产品18吨,全年总额约17.85万元;采购ME产品70吨,全年总额约56万元。子公司南沙浪奇向奇宁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预计全年总额不超过40万元.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MES产品交易价格约8,400~10,000元/吨,为总生产成本加成,加成部分不超过总生产成本的15%。总生产成本是生产产品的总成本主要由脂肪酸甲酯(ME)成本和制造成本组成,但不包含销售和市场的分摊,也不包括运费,具体价格由双方共同商定。在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MES产品的交易价格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不时予以调整。交易价格每半年回顾一次,使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相适应。除每半年一次的回顾外,协议一方如果能证明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有重大差距(大于5%),可要求进行回顾。

  磺酸、烷基苯和硫磺等原料价格为:磺酸约为8,330元/吨,烷基苯约10,500元/吨,硫磺约1,100元/吨。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粉状)约10,700元/吨。最终交易价格为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交易结算方式为货到30天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奇化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原料的结算方式为以增值税发票结算,电汇方式款到提货。日化研究所向奇宁公司采购原料的结算方式为按照双方确认方式支付全额货款。南沙浪奇向奇宁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奇宁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 与琦衡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琦衡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乙基氯化物等原料。

  1. 交易标的:

  奇化公司向琦衡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乙基氯化物等原料,其中采购三氯乙酰氯每吨约8,000元;乙基氯化物每吨45,000元。全年采购总额含税不超过12,000万元。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奇化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采购三氯乙酰氯、乙基氯化物等原料,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产品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琦衡公司的上述产品符合需求,且价格较低。所以选择与琦衡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其报价,参考市场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奇化公司收货后180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全额货款。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 与广塑集团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奇化公司拟向广塑集团采购聚氯乙烯及向广塑集团销售直链烷基苯等。

  1.交易标的:奇化公司拟向广塑集团采购聚氯乙烯等化工原料10,591吨,每吨约全年总额约7,000万元,符合本公司丰富销售产品结构的总体规划及客户需求。拟向广塑集团销售直链烷基苯3,560吨,销售总额暂定为3,000万元,具体销售总额以订单的实际交易价格为准。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奇化公司根据产品需要,确定购买产品类型。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聚氯乙烯供应情况,通过比价,广塑集团的产品更符合奇化公司需求,价格相对较低。奇化公司选择与广塑集团进行交易,并根据广塑集团的报价,双方协定参照聚氯乙烯交易市场的价格6,609元/吨,由双方协定,以订单的实际交易价格为准。

  奇化公司向广塑集团提供与其他客户一样的产品报价,现双方拟协定直链烷基苯交易价格暂定为8,410元/吨至8,452元/吨之间。因直链烷基苯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具体交易价格以订单的实际交易价格为准。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奇化公司向广塑集团采购各类聚氯乙烯按到货验收合格后120天内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奇化公司向广塑集团销售直链烷基苯按180天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每月月末前支付当月的货款;或货款以国内信用证结算,由广塑集团向银行申请开立以奇化公司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付款期限为6个月。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六)与三水飞马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三水飞马采购瓶、盖、泵头等材料。

  1.交易标的:本公司向三水飞马采购瓶、盖、泵头等材料,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塑料包装瓶价格计算方式如下:

  塑料包装瓶整瓶购买单价=塑料粒单价*85%+助剂单价*15%+加工单价

  或:塑料包装瓶整瓶购买单价=塑料粒单价*100%+加工单价

  加工单价=加工费+丝印(贴瓶招)+运费

  塑料粒材料价格随市场浮动,下月塑料粒价格,由当月每月最后一周(7天)根据中海壳牌塑料报价的7天均价为塑料瓶塑料的基础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双方在收货后的次月的15号前核对清楚数据,三水飞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公司在收到发票并确认发票无误之日起60天内结清货款。本公司以支票和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三水飞马支付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七)与人印包装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向人印包装采购塑料包装袋和卷膜品等材料。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人印包装塑料包装袋和卷膜品等材料,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与报价及供货具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如因上游材料价格变动较大,双方进一步协商调价。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双方在收货后的次月10日前核对清楚数据,人印包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公司在收到发票的第二个月底前结算付清货款,每月的20号后将发票交到本公司,本公司则将结算时间往后顺延到下个月。本公司以支票、划款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人印包装支付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八)与人民印刷厂的关联交易: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人民印刷厂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等包装材料,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向人民印刷厂采购纸箱等包装材料,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即全年采购总额含税不超过1400万元人民币。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公司采购塑料招膜、塑料袋、不干胶和纸箱等包装材料时,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与报价及供货具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如因上游材料价格变动较大,双方进一步协商调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等包装材料的结算方式为:双方在收货后的次月10日前核对清楚数据,人民印刷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公司在收到发票并确认发票无误之日起60日内结清货款。本公司以支票、划款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人民印刷厂支付货款。

  采购纸箱等包装材料的结算方式为:双方在收货后的次月10日前核对清楚数据,人民印刷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公司在收到发票的第二个月底前结算付清货款,如每月的20号后将发票交到本公司,本公司则将结算时间往后顺延到下个月。本公司以支票、划款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人民印刷厂支付货款。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九)与广州化工的关联交易: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广州化工销售洗衣粉,年度交易金额含税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按照每月的原材料、包材价格及广州化工的配方进行报价,并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产品结算方式为:提货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产品需要采用大量原材料,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原料是基于本公司对其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产品质量、价格、提供服务等符合公司的要求,双方已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本公司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而符合本公司需求的供应商仅有几家,国内供应商只有百花公司一家,其它均为进口供应商。经向上述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所以,本公司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子公司奇化公司以同等价格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客户销售的各类玫瑰纯露、玫瑰精油原料、丙二醇、各类精油原料等,以及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等原料,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客户,拓展业务,提高效益。由于百花公司租赁本公司子公司南沙浪奇的房屋作工业用途使用,因此南沙浪奇向百花公司提供其在工业园区内所需的自来水、电以及蒸汽等服务,预计在租赁期内,上述关联交易还将继续发生。

  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产品需要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专业的物流货运服务,与奇天公司签订物流及仓储运输服务合同,委托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产品进行物流管理及货运服务是基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对奇天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服务质量等符合公司的要求,价格更优惠。所以,本公司及子公司岜蜚特选择与奇天公司进行合作。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及子公司日化研究所用MES为原料生产绿色环保日化洗涤用品,MES以可再生的天然油脂资源为原料,其作为洗涤行业新的原料来源,将比石油更具竞争力,通过采用MES原料可以为公司节约生产成本,同时具有环保概念。本公司子公司日化研究所使用脂肪酸甲酯ME与脂肪酸甲酯磺酸钠MES为原材料生产专供原料。高品质脂肪酸甲酯ME与脂肪酸甲酯磺酸钠MES在广州只有奇宁化工生产与销售,其质量、价格符合本公司要求,所以,本公司选择与奇宁公司进行交易。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磺酸主要是公司南沙生产基地与奇宁公司相邻,奇宁公司可以以便捷的管道方式及时向本公司生产基地提供磺酸,供应方式方便快捷,且产品质量有保证。由于奇宁公司销售的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等原料符合子公司奇化公司的产品质量要求,在同等价格下奇化公司选择向奇宁公司采购此类产品。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等原料主要是公司大宗采购烷基苯等原料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符合奇宁公司的需求。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及子公司奇化公司向琦衡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乙基氯化物等原料。琦衡公司自产的此类农化产品有市场优势,质量有保证且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符合本公司及奇化公司的需求。奇化公司通过化工交易平台,多渠道、多货源获得价格优惠的原材料产品,在交易平台上对外销售,以获取收益。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根据销售客户群体需要,子公司奇化公司向广塑集团采购聚氯乙烯是基于奇化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产品质量、价格、提供服务等符合奇化公司的要求,双方将逐步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奇化公司根据客户需要,确定适用的PVC类型,而符合奇化公司需求的供应商虽然市面较多,经向上述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PVC供应情况,广塑集团产品更符合奇化公司需求,价格相对较低。所以,奇化公司选择与广塑集团进行交易。奇化公司目前正在业务拓展阶段,向包括关联方广塑集团在内的客户销售与其他客户同等价格的化工产品有利于拓宽产品销路。

  本公司生产产品需要使用大量包装材料。人民印刷厂、三水飞马及人印包装三家供应商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向人民印刷厂采购招膜、塑料袋、不干胶、纸箱等材料,向三水飞马采购瓶、盖、泵头等材料,向人印包装采购塑料包装袋和卷膜品等材料,是基于本公司对其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产品质量、价格、提供服务等符合公司的要求。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以上三家供应商的包装材料更符合公司的需求。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事前就上述关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各关联交易方签订的合同;

  2.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情认可意见。

  4.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15:00至2019年1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4日(周四)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4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2号楼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2. 审议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需要逐项审议各关联交易:

  2.01  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 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物流仓储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2.03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4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2.05审议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2.06审议公司与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7审议公司与佛山市三水飞马包装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8审议公司与广州人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9审议公司与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 审议公司《关于确定2019年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4. 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5. 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上述第2项议案须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上述第1-5项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正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有资格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亦可传真或函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的24小时前备置于本次会议登记点——董事会秘书处。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 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时间:2019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或(020)82161128-6228

  邮箱:dm@lonkey.com.cn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0

  联系人:王志刚先生、张晓敏女士

  2. 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3”,投票简称为“浪奇投票”。

  (二)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公司无优先股,所以没有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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