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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氟多”)于 2019年 1 月1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的通知,李世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变动情况
2019年1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与公司股东谷正彦先生、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实业”)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015年1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与李凌云女士、侯红军先生、韩世军先生、李云峰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见《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号)。2019年1月14日,侯红军先生与李世江先生、李凌云女士、韩世军先生、李云峰先生签署了《变更协议书》,侯红军先生因个人原因退出《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新签《一致行动协议》中需与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的事项
谷正彦先生、多氟多实业同意对决定和实质性影响多氟多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等须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批准的重大事项上与李世江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包括:
1、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2、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3、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4、向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提出会议提案;
5、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6、李世江先生认为应当与其保持一致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变动后一致行动人情况
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动后,新增谷正彦先生和多氟多实业为李世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侯红军先生与李世江先生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李世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变动为:多氟多实业、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生、韩世军先生、谷正彦先生。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1月14日,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12.45%股份,李凌云女士持有公司0.83%股份,李云峰先生持有公司0.20%股份,韩世军先生持有公司0.45%股份,谷正彦先生持有公司0.05%股份,多氟多实业持有公司2.89%股份。李世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6.87%股份。
李世江先生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控制结构,降低股权分散可能导致的管理和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