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9-004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5%;
2、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通知,自2016年7月2日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至2018年1月10日收市,实际控制人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29,260,8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5%,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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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84,336,1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586%。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55,075,2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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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承诺正在履行中。
黄伟波承诺参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实际控制人2015年7月8日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本承诺已履行完毕。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公司于2016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2016年度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2018年8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西陇科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实际控制人2018年度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本公司股票。
4、2018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年9月21日、2018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5、本次减持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 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9-003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或启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申请授信或者进行借贷。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或者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申请或使用银行授信及为在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资性保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西陇科学: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或者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已于2018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西陇”)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陇精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申请融资额度,根据债权人要求,公司为上海西陇和西陇精细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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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西陇精细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3、主债权发生期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10月30日
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6、担保期限: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上海西陇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主债权发生期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19日
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6、担保期限:2年。担保期限起算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间届满日或者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原因系子公司因主营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资金用途明确。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属于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可以合理利用银行金融渠道,为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提供支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申请和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
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申请和使用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32,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9,697.02万元的比例为19.1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