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7,259,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394%。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908,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350,8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61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350,8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612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87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82%;反对4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961,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697%;反对4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1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87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82%;反对4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961,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697%;反对4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1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484,908,891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2,350,826股。
表决结果:同意81,94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6%;反对4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948,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6%;反对4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484,908,891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2,350,826股。
表决结果:同意81,94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6%;反对4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948,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6%;反对4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484,908,891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2,350,826股。
表决结果:同意81,94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6%;反对4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948,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6%;反对4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87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82%;反对4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961,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697%;反对4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87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82%;反对4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961,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697%;反对4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弃权17,98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1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王振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