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检测”)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签订了《共赢利率结构2384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8,000万元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苏州检测近日与中信银行签订了产品合同,购买中信银行管理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3844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本次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384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产品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购买金额:8,000万元
5、投资范围: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6、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7、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8、产品收益率:年化4.05%-4.45%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以及苏州检测与中信银行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内部审批权限,授权财务总监办理。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实时关注产品运营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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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买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余额8,0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