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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达成协议,
将2017年1月13日办理的质押业务再次办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将2018年2月8日办理的质押业务办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并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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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2018年2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号、2018-027号)。
2018年1月11日,刘琼女士与中银国际协商,对2017年1月13日办理1,810,000股质押业务办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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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号)。
2、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按刘琼女士所提供的与中银国际签署的资料显示,经双方协商,中银国际同意对上述两笔质押业务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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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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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业务合计质押股份4,960,000股,占刘琼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5.1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
4、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琼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5,6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5%。本次质押业务前,刘琼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4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3%;完成本次质押业务后,刘琼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2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9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
5、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截止本笔业务,刘琼女士其它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刘琼女士尚保留58,428,00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刘琼女士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银国际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表》;
3、《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及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4、《中银国际证券股票质押交易凭条》;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