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新能源A20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A20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65,008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统筹考虑。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结对帮扶从化区鳌头镇黄罗村的议案》。同意每年提供90万元帮扶资金结对帮扶从化区鳌头镇黄罗村,帮扶三年,共计270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东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附:刘东灵先生简历
2007年1月起加入本公司,2011年6月起至今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5月至2006年12月期间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资产管理总部任职;2001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于2012年6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