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重要提示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2月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0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正式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成立运作后,单一投资者的持有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30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8年第3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设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021)5169 0188
传真:(021)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280号文件批准,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亿元。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3,41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49%;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256,59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8.51%。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学士。12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陈首平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职于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15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康吉言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处副处长,现任暖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2、监事会成员
施道明先生,监事长,硕士,经济师。曾任宁波银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宁波银行总行零售公司部(小企业部)副总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宁波银行总行个人公司部、信用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姜丽荣先生,监事,硕士,6年证券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市场部同业部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总监。
狄泽先生,监事,学士。12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兼合规部总监。
3、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毛慧女士,督察长,硕士。13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翔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2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资金局交易中心交易员;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员;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总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主管;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兴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2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李永兴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12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芦特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副总经理徐翔先生、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李永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乔嘉麒先生担任执行委员。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各基金经理、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2/3以上委员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915.37亿元。2018年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73.0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021)5169 0111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1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传真:(021)5169 0179
联系人:曹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8G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8G
负责人: 奚正辉
电话: 021-5036 6225
传真: 021-5036 6733
经办律师: 屠勰、沈国兴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 8888
传真:(021)2228 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体现在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对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不同类别资产进行大类配置;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单个投资品种的精选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8、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证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其成分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流通市值大的主流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价格走势。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和中等预期收益产品。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 9月 30 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
■
注:2018年5月31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赎回费用
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并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 变更了基金的募集的部分信息;
6. 变更了基金合同的生效的部分信息;
7. 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部分信息;
8. 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9.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10. 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部分信息;
11.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新增了本基金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11月30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工商银行拟于2019年1月1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5711)的基金销售业务。届时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工商银行相关规定。
一、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2019年1月14日起,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参与工商银行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工商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工商银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工商银行开放认(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工商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工商银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工商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21-51690111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
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年1 月12日
一、 重要提示
1、 清算原因
根据《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为2018年8月6日。截至2018年8月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2亿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6日,自2018年8月7日进入清算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2018年8月7日起进入第一次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5日。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暨最后一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12月14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二、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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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于一次清算结束日2018年8月15日,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净值为0.7772元,份额为19,121,644.56份,资产净值为14,860,522.38元。于二次清算结束日2018年12月14日,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净值为0.7560元,份额为1,221,404.49份,资产净值为923,397.07元。
三、清算情况
自 2018 年8月16日至 2018 年12月14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按照《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于 2018 年9月4日收到调减结算保证金人民币21,997.91元和结算备付金人民币863,636.38元,共计人民币885,634.29元并已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2)本基金截止一次清算结束日(2018 年8月15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5,511.00元,为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股票资产。本次清算期间流通受限股票复牌及处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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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于第一次清算结束日预提费用共计人民币458,000.00元,其中包括证券日报信息披露费20,000.00元、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145,000.00元、上证报信息披露费13,000.00元和中证报信息披露费280,000.00元;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0日和2018年10月10日支付完毕。
(2)本基金于第一次清算结束日计提的应付税费人民币8,949.78元、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754.75元,为截至第一次清算结束日生产的全部佣金及税费,分别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12日支付完毕。
(3)本基金于第一次清算结束日计提的审计费用15,000.00元,律师费用10,000.00元,分别于收到费用发票当日即2018年9月14日、2018年10月9日支付完毕。
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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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已于 2018 年9月28日划付了一次清算款项13,951,449.26元,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二次清算期间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二次清算结束日2018年12月14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923,397.07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8 年12月14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差额由管理人承担) ,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在网站登载清算报告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1月12日
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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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交易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或者定投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除外)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投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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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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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个月指30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以下基金进行相互转换:永赢货币、永赢天天利货币、永赢双利债券A/C、永赢稳益债券、永赢丰益债券、永赢添益债券、永赢瑞益债券、永赢永益债券A/C、永赢丰利债券A/C、永赢增益债券A/C、永赢恒益债券、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④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⑤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⑥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⑦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⑧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⑨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投业务规则
本基金仅可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具体申购金额限制及级差规定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6.2 定投申购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本基金参与代销机构开展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代销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6.3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日。
6.4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021-51690111
传真:021-68878782、021-68878773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maxwealth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注: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本公司直销机构暂未开通定投业务。
7.2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zqsd.com.cn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联系人:王峰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注:投资人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代销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该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9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