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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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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9-010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1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截至目前,(2018)川01民初3724号案件法院未有审判结果,如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0万元及其孳息、诉讼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2018)川01民初3724号案件

  1、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商贸”)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01民初3724号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国际”)诉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银河商贸三被告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2018年11月27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该案组织进行了证据交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河商贸于2018年12月20日收到法院送达传票,确定于2019年1月31日上午9:30开庭审理该案。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收到法院(2018)川01执保4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西藏发展持有的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49%,出资金额49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冻结限额3000万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22日、2019年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2018-100、2018-109、2019-007)。

  2、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河商贸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18)川01民初3724号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申请人冠中国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西藏发展、银河商贸的财产在3000万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出具《财产保全保单保函》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法院经审查认为,冠中国际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对西藏发展、银河商贸的财产在3000万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该民事裁定书,法院作出(2018)川01执保469号执行裁定(落款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收到),冻结被申请人西藏发展持有的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49%,出资金额49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冻结限额3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007号公告。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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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收到的法院诉讼材料仅包括诉状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复印件,暂未获取合同等其他证据材料。原告诉状中提及的仕远置商贸应收银河商贸4,343.60万元的债权,经核查,银河商贸对仕远置商贸并无该笔应付账款。鉴于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相关事项还在继续核查中,公司亦已展开和相关主体的票据核查工作,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1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

  4、截至目前,(2018)川01民初3724号案件法院未有审判结果,如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0万元及其孳息、诉讼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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