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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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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等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延期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的通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鲁民初217号】,横琴三元勤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三元”)诉长城集团等合同纠纷已立案审理。

  2019年1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09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要求长城集团、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华泽”)、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全球财富中心”)、横琴三元勤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三元”)、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方等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目前已收到横琴三元、汇隆华泽、及青岛全球财富中心的相关回复意见。2019年1月11日接到长城集团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函》,长城集团鉴于问询函问题较多,相关事件发生至今时间间隔较长,且相关问题的回复涉及到长城集团、汇隆华泽、青岛全球财富中心、横琴三元等相关多方,长城集团无法在问询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鉴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回复意见的完整性,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至2019年1月18日,公司将于2019年1月18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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