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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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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2号
债券代码:143026 债券简称:18中储01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8中储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适用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适用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召集“18中储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信息

  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中储01

  债券代码:143026

  发行规模:5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起息日:2018年7月19日

  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发行人存在可能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98,991.05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9,899.1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为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召集人,兹定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审议表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三、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2019年1月25日9:00-10:00

  (三)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邮寄或传真)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债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有条件提供担保的议案》(参见附件一)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中储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1)债券发行人;

  (2)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但债券受托管理人持有本期债券时除外);

  (4)其他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债券持有人。

  3、中信建投证券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

  (四)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于2019年1月21日17:00前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如选择邮寄,请确保参会回执于2019年1月21日17:00前送达。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

  (二)债券持有人应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10:00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发行人处(以发行人签收时间为准,如选择邮寄,请确保表决票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10:00前送达)。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四)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每一张未偿还“18中储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六)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七日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会议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人:马翔宇

  电话:010-86451022

  传真:010-85130542

  2、债券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晓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电话:010-83673502

  传真:010-83673332

  特此通知。

  

  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附件一:

  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并有条件提供担保的议案

  “18中储01”债券持有人: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98,991.05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9,899.1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发行人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

  1、发行人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或者未来可能调整的回购股份方案,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未来发行人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且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转让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在对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时提供担保,发行人之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届时将提供担保。

  附件二:

  “18中储01”(债券代码143026)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8中储01”(债券代码143026)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字):

  (公章):

  ■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18中储01”(债券代码143026)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8中储01”(债券代码143026)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18中储01”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四:

  “18中储01”(债券代码143026)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18中储01”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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