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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19年1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于2019年1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鉴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面对二级市场大幅波动、去杠杆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结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现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详见2019年1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上述人员, 具体详见2019年1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公司”)于2018年 2月24日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包括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收购所持有的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

  鉴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面对二级市场大幅波动、去杠杆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结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现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收购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鉴于最终标的公司资产范围有待确定,初步预计交易作价或达到100亿元(最终交易价格需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已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

  1、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及相关各方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3、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与相关各方深入探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等内容。

  (二)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024)。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各项工作尚未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得批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3月3日、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和3月31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040、2018-044和2018-046)。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4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4月14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并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6月1日、6月5日、6月12日、6月20日、6月27日、6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和7月2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2018-080、2018-081、2018-082、2018-084、2018-085、2018-088、2018-090、2018-094、2018-095、2018-096和2018-097)。

  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并分别于8月11日、8月27日、9月8日、9月22日、10月16日、10月30日、11月13日、11月27日、12月11日、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2018-109、2018-110、2018-113、2018-117、2018-127、2018-137、2018-144、2018-152、2018-154)。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决策过程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是由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面对二级市场大幅波动、去杠杆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结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交易各方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对未来发展作了新的战略规划,持续在特种线缆、高分子新材料、光通讯、光伏等领域以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重点扩大军工电子产品,重点扩大光电缆、光伏产业链、包括储能产品的海外业务及海外项目。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加大自动化智能制造技术,增强公司发展后劲,保持行业领导地位。

  五、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中利集团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及相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波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管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已于近日收到陈波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波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波瀚先生在公司任职总经理职务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简历

  王伟峰:男,1980年0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加拿大约克大学毕业,上海交通大学MBA,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州船用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伟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 2019年 1 月10日王伟峰先生直接持有中利集团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王伟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王伟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公司决定于2019年1月14日15:00-16:00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召开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程娴女士,财务总监吴宏图先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

  2、为充分利用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将关注的问题和希望了解的情况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燕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001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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