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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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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19-00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已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65,677,423.2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止2017年末,公司已对该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湖南博林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湖南汉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联合微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耿唯

  2、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12月18日期间,卖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买方湖南博林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博林”)共签署了九份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5,940万元。中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绿担保”)作为担保方,为湖南博林在上述销售合同下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销售合同签署后,公司依约履行了己方义务,但湖南博林未如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尚有合同价款12,630万元未支付。

  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湖南博林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利息等共计165,677,423.25元,判令中绿担保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3、案件进展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9日受理本案。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2017年末,公司已对该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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