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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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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财产处置及最后一次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5月2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清算期间,由于持有停牌证券不能及时变现,本基金进行了多次清算,包括2018年5月18日完成了本基金第一次清算,2018年10月18日完成了本基金第二次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程序进行,相关清算情况详见本基金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首次分配公告》和2018年10月24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再次分配公告》。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再次分配公告》的约定,本基金因于2018年10月18日(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将先以已变现的现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本基金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于2018年10月25日进行再次分配,分配后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10,959.37元,其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510,011.00元(该金额为停牌股票估值金额,与停牌股票资产复牌后实际变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应收利息等款项948.37元,该部分资产将于最后一次清算资产分配时一并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1月10日,本基金所持停牌证券的复牌及处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1月10日,本基金在银行存款结息及支付交易费用后,剩余财产为510,001.52元(包括银行存款及应收利息),本基金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8年12月21日至本基金最后一笔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最后一次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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