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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普路通”)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大股东张云女士与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书智先生同意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0,066,93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7%)转让给绿色金控;陈书智先生及张云女士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智通”)100%股份(聚智通持有公司19,743,6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转让给绿色金控,转让完成后,绿色金控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9,810,538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大股东张云女士的通知,陈书智先生、张云女士与绿色金控就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三方协商一致,对原协议“第一条转让的标的股份及价格”第3点约定内容做出修订如下:
(1)原协议“第一条转让的标的股份及价格”第3点如下:
“3、标的股份的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格具体如下:乙方直接转让的上市公司【20,066,931】股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73,779,622.46元;乙方及丙方转让的聚智通100%股权的转让价格初步协商确定为170,979,636.62元,但最终应以甲方委托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上述转让价款合计为344,759,259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柒拾伍万玖仟贰佰伍拾玖元整)。”
(2)现经三方协商一致,修改如下:
“3、标的股份的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格具体如下:乙方直接转让的上市公司【20,066,931】股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73,779,622.46元;乙方及丙方转让的聚智通100%股权的转让价格初步协商确定为170,979,636.62元,甲方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聚智通100%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如评估值高于170,979,636.62元,则以170,979,636.62元为转让价格。上述转让价款合计为344,759,259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柒拾伍万玖仟贰佰伍拾玖元整)。”
二、本协议为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生效以后,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原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
一、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大股东张云女士与绿色金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