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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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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下限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14日起,针对南京银行销售平台降低部分基金申购金额(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下限调整

  自2019年1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南京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调整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元;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同时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事项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南京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njcb.com.cn

  客服电话:95302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申万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或跌破0.2500元时,申万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SW医药A,基金代码:150283)、申万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SW医药B,基金代码:150284)、申万医药份额(场内简称:医药生物,基金代码:163118)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9年1月9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医药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医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后医药A份额与医药B份额的份额数始终保持1:1配比;份额折算前医药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其持有的医药A份额的资产及其持有的新增场内申万医药份额的资产之和相等;份额折算前医药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医药A份额与新增场内申万医药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医药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医药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医药B份额的资产相等。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不发生变化,仍为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

  三、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医药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医药A份额与医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申万医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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