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30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根据上述决议,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使用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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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台州前进与中国农业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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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银行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