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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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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0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疆交建,证券代码:002941)于2019年1月4日、1月7日、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

  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主要来源于国家和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紧密相关,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发展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以及国家的交通产业发展和投资政策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历年统计年鉴的数据,伴随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由2010年的10.60%逐步回落至2017年的6.90%,但在全世界范围内来看,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2007年的137,239.00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641,238.00亿元,该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67%,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2008年至2016年期间,我国每年公路新增里程均维持了较高的发展水平,年均新增里程为139,037.50公里,自2014年起每年新增公路里程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新增公路里程分别为10.80万公里、11.30万公里和11.93万公里。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中,虽然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较为快速和平稳,而且全球经济出现企稳迹象,但未来不排除全球经济复苏出现反复或我国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性。若全球宏观经济未能步入上行周期,或我国经济在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显著放缓,而本公司未能对此做出预判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则本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2、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路桥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试验检测,以及路桥施工工程主材料的贸易业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来源于路桥施工行业及其附属行业。公司业务规模与主要项目区域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总量密切相关。近年来,一方面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扩内需保增长;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公路网东、中部路网的日益完善,公路建设的主要区域正逐步向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转移。2014年3月,国家进一步启动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加快西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省道为基础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形成与中亚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区域大合作。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强调要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将新疆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的经济带核心区。2016年3月两会期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规划在“十三五”期间构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内畅外通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进出疆、出入藏通道建设,构建西北、西南、东北对外交通走廊和海上丝绸之路走廊。国家的重点支持,使得新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作为新疆路桥施工的领先企业,公司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但上述规划、愿景和预期实现的目标受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进程、各级政府经济实力、交通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各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影响,甚至可能会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如果未来国家对西部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出现变化,各级政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规模,特别是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投入不足,且融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将会对公司主要业务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应地对公司的业务规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公司作为新疆国资委控股的国有大型路桥施工企业,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已逐步成长壮大为新疆地区路桥施工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多年来建设的众多路桥施工项目,公司已积累了在新疆地区特殊的地质、气候等因素下的路桥施工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能力,并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目前公司拥有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在新疆路桥建设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地位。

  如前文所述,新疆地区不仅是我国政府着力打造的“丝绸之路的经济带核心区”,也是完善我国路网建设、稳定和促进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共同发展的重点投入地区。在我国各级政府政策引导之下,很多全国性大型央企和外省企业纷纷进驻到新疆路桥建设市场中,例如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实力雄厚且具有全国不同地区项目施工经验。除此以外,具备较强竞争实力的其他省份或地区龙头企业亦逐步走出原有区域,全国性地开展业务。与这些企业相比,公司在资产规模、资本实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未来,伴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将对本公司在新疆地区的业务开拓产生影响,如公司未能充分发挥在新疆地区路桥行业中已有的竞争优势以巩固目前在新疆地区的市场份额,或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在疆外地区进行展业而获得新的市场份额,则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营业收入规模下滑,进而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4、业务区域和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是新疆地区路桥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最高、资质种类最为全面的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业务,并可参与国际工程的招投标。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承接了西藏、内蒙古、四川、贵州、湖南等自治区外施工项目,公司已具备了从事省外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施工经验。但在近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侧重于利用在新疆地区、本行业中多年积累的品牌、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着力于巩固和拓展新疆地区的市场,使得公司逐步成为新疆地区路桥施工行业的领先企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于疆内的路桥建设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公司在新疆地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21%、78.22%、98.90%和90.72%。

  此外,由于路桥施工行业特点,本公司主要客户大多为各地政府授权投资的业主单位,业务区域集中的同时也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新疆路桥建设市场不能持续发展,或者公司在新疆路桥施工市场份额下降、无法持续从主要客户承接工程,都将会给公司未来发展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波动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的路桥施工项目的建设工期通常较长,项目的主要成本由钢材、沥青、水泥等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构成,施工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的上涨将直接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使实际施工成本与工程预算出现差异,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为降低材料价格风险,本公司采取在工程项目投标前向供应商询价,工程施工中按进度实施采购计划,同时,公司已签署并执行的部分合同中包含价格调整条款,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预计水平情况下,客户将对本公司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相应补偿。这些合同条款可在一定程度下降低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尽管如此,本公司在执行合同时仍可能出现一些意外因素,如设计变更、作业环境变化而导致工程延期、劳务成本及材料成本受无法预见因素影响大幅上涨、设备利用率未达到预期、生产效率降低等,若上述价格调整条款不能完全抵偿成本的增加,则将给本公司带来实际合同利润率低于预期的风险。

  2、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路桥工程的施工、养护、勘察设计、试验检测,以及路桥工程施工主材料的贸易业务,均与路桥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由于新疆地处高寒地区,冬季时间较长、温度较低,而路桥工程施工基本为户外作业,每年的施工时间只有7-10个月。由于工程施工存在季节性,在整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波动特征,一般二、三、四季度的收入和利润明显高于一季度,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3、工程施工的固有风险

  工程施工中存在固有危险,例如设备失灵、工程意外、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工程施工存在的固有风险可能会导致人身伤害及生命损失、业务中断、财产及设备损坏、污染及环境损害等方面的事故。本公司可能因相关事故而承担民事赔偿或受到刑事处罚,从而造成信誉损害或经济损失。

  本公司通过合同中的责任限制、客户和分包商的补偿保证及保险等措施来规避和控制可能蒙受相关损失的风险。但本公司不能保证上述措施能完全有效避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固有风险或全部弥补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此外,出现任何此类风险时若本公司不能妥善处理,将可能损害本公司的声誉以及与有关客户的关系,从而带来削弱本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项目获取能力的风险。

  4、工程劳务协作的风险

  公司在路桥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时会向具备资质的劳务供应商分包部分劳务,通过分包方式能有效补充本公司的施工能力,并提升合同的履行效率。虽然公司在从业资质、作业质量和施工进度等方面针对分包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劳务分包商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不足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导致工期延误或产生额外成本,并可能使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进而遭受经济及信誉损失。

  此外,由于公司承建的主要路桥施工项目位于新疆不发达地区,符合公司质量要求的劳务分包商数量相对有限,因此在市场需求大幅增加时,本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找到合格的劳务分包商,从而影响本公司完成项目的能力。如果劳务分包商无法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可能会导致工期延误、成本高于预期,从而导致公司单个项目的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5、施工工期延误风险

  路桥工程施工项目实施过程复杂、周期较长,公司大部分路桥工程均在新疆高寒地区,除了一般施工项目存在的业主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到位、设备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工程设计变更、征地拆迁、交通、供电、供水等施工条件不具备原因造成项目工期的延缓外,新疆地区每年仅有7-10个月的可施工时间,自然环境复杂气候恶劣,进一步加大了施工工期延误风险。如果因上述各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可能会使工程不能按时交付,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信誉。

  6、专业人才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迅速发展,业务范围不断增加,公司未来的发展有赖于能否吸引及留住优秀人才,包括具备项目经验及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于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增加的大背景,路桥施工行业整体产值大幅增加,同行业企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对各类专业人才争夺十分激烈。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型路桥施工企业进入新疆市场,其往往通过提供优越待遇的方式从本地施工企业中招揽专业人才迅速组建本地化的施工队伍,这进一步加大公司的人才压力。同时,本公司持续开拓新业务领域,亦需要以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从而对本公司的人工成本形成上升压力。本公司若不能吸引和留住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人才,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将会受到限制。

  7、日常业务运营中诉讼或仲裁风险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可能会由于工程未按期完工或涉嫌存在缺陷、财产的损毁或破坏、违反保证条款、项目延期、分包工程款延期支付等事项引致客户、项目业主、分包商、供应商等对公司的赔偿要求;公司也可能会由于分包商或供应商发生违约,或未能提供质量可接受的服务或原材料等事项向分包商、供应商提出赔偿要求。如果由于公司承担赔偿损失或索赔要求未能实现而导致公司的经济利益受损,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得以补偿,则公司的利润将会受到影响。此外,若公司在接到赔偿要求或提出索赔后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往往会进入冗长而花费巨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从而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也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直接的影响。

  8、经营资质及许可证缺失的风险

  公司的路桥施工业务需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许可证。目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多项相关业务领域的资质,其中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等路桥施工行业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为取得并维持相关的经营资质,公司及下属企业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要包括: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达到标准的资本规模;遵守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等。若无法符合相关要求,则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资质或许可证可能会被暂停、吊销,或在到期时不能及时续期,从而直接影响本公司承接相关工程的能力,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市场地位下降、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减少的风险。

  9、新型业务投资的回收风险

  公司目前正积极尝试开拓BT、BOT、PPP等需要先期进行大规模资本投入的新型业务。BT项目需公司先期投入大量资金,BT项目完成后,由业主一次性或分期回购,分期回购的回购期一般为2-4年,回购主体的偿付能力依赖于回购主体的信誉和偿债能力,以及该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政府财政实力等因素;PPP项目在开展过程中,项目建设及运营周期长,项目公司可能面临能否如期完成项目融资的风险;可能面临由于地方政府信誉和财政实力下降导致的回款风险;可能面临项目延期完工、建设成本超支、运营管理费用超支以及移交资产不达标的风险;可能面临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停工或取消的风险。以上风险均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未来收益。

  10、海外业务相关的风险

  (1)营商环境、行业标准的差异风险

  本公司正在努力开拓海外市场,以不断扩展业务领域和市场区域。但由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各自的总体商业环境、施工行业的相关标准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海外市场的劳工政策、环境、安全及健康法规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可能使本公司在从事海外项目时面临较大的挑战与风险,可能使本公司无法将在国内行之有效的业务模式与成功经验复制到海外。此外,由于施工行业的相关标准与我国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在适应此类海外国家的行业标准的过程中需花费较大的时间、人力及资金成本,存在本公司在开展海外业务时成本上升的风险。

  (2)国际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风险

  本公司目前在乌克兰、南苏丹、喀麦隆、塔吉克斯坦,以及蒙古国等少数国家尝试开拓业务。如果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摩擦或争端,将给本公司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海外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工程业主所在国发生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将可能导致所在国外汇储备下降,国外业主丧失支付能力,或者项目结算货币汇率巨幅波动,进而可能会影响本公司海外项目的利润水平。

  此外,本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业务经营主要面临以下方面的其他风险:在外国的资产被没收或收归国有;暴动、恐怖活动、战乱或其他武装冲突;全球性或地方性政治军事局势紧张;政府更迭或外交关系变动或局势紧张;自然灾害;通货膨胀及外币兑换限制;没收性税金或其他不利的税务政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或限制、政府对付款或资金流动的限制;法律制度不健全令本公司难以行使合同权利、与外国合资伙伴、客户、分包商或供应商潜在诉讼得不到公正处理等。

  若上述海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使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进而给本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及利润带来一定风险。

  11、土地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存在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书以及名下存在划拨地的情形,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三)公司主要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

  本公司名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中,有部分划拨土地已经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中。其余未出让的划拨土地,存在两种情况,一种系由于该幅土地用于集资建房;另一种系由于该幅土地处在乌鲁木齐市拟修建的城北主干道机场高速立交工程征地范围内。根据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情况的说明》,集资房所有者可以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本公司无法再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集资住宅楼所占土地;处于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机场高速立交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无法再行出让。

  综上,本公司已经受让了根据相关规定允许出让的全部划拨土地,对于剩余未出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目前无法再办理出让手续。目前本公司名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占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全部土地面积较小,且该部分土地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用地可以做到有效区分。根据《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情况的说明》,对于本公司所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本公司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后续风险。因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受到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但是,上述未办理权证的土地和房产的办理进度和结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受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影响,路桥施工行业企业普遍具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66.55%、65.02%、82.47%和81.32%,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8、1.39、1.22和1.15,速动比率分别为1.18、1.10、0.92和0.84,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供应商的材料、劳务款项、机械租赁费,以及预收业主的工程款。公司的主要现金流入为业主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的工程款,如果因项目进度缓慢或者业主支付滞后等原因造成工程款未及时到位,可能造成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紧张,出现偿债风险。

  2、应收款项发生坏账风险

  路桥施工行业具有单个项目金额大,工期较长,工程结算、付款与工程完工之间存在滞后性的特点,因此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4,761.43万元、107,064.99万元、361,626.55万元和361,788.66万元(其中,已交工项目未结算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39,661.25万元、19,660.98万元、15,815.46万元和14,112.42万元),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向业主缴纳的各项保证金)账面价值分别为62,461.80万元、41,958.19万元、46,761.79万元和47,888.85万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对方大多为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的业主单位,其信用度较高、违约风险较小,但特殊情况下不排除业主推迟付款、甚至无法支付的可能。其中,已交工项目的未结算款项的回收依赖于业主方上级单位对该项目的决算审计结果,且由于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严格按照业主方上级单位的计划安排进行,有可能造成部分项目决算审计时间延长,从而导致结算款项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3、存货减值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3,815.78万元、67,991.80万元、188,892.65万元和209,775.4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6%、17.94%、21.06%和21.76%。公司存货主要为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截至2018年6月30日,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占存货的比例为90.38%。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反映尚未办理结算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已确认的建造合同毛利,随着公司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加以及工程施工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存货中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余额不断增加。如果由于客户资金困难导致无法继续结算支付,可能使存货中的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部分出现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从事的路桥施工行业单个项目周期较长,项目施工周期一般需要2-3年,施工结束后还有2年左右的缺陷责任期,在整个周期中,除了业主支付的计量款之外,施工企业需有部分的运营资金投入使用。开始阶段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招标底价金额的2%,该笔资金占用期限一般为1-3个月;项目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为保证合同按时按质履行,公司需按业主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至工程交工合格后退还;工程开工前期,除业主支付合同额的10%的动员预付款之外,材料采购仍需大量垫资;施工期间,业主单位会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但同时会按照支付额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审计定案以后方可退还给施工企业。因此,整个项目承揽、原料采购、施工等环节均需占用施工企业大量运营资金。这对本公司的融资和资金管理能力提出持续的高要求,如果未来不能及时筹措到流动资金,将使得公司面临资金周转风险。

  (四)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1、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规模为180,147.75万元,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路桥工程施工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净资产规模的增加可有效地提升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并降低财务风险。但募集资金到位到产生效益需一定时间,在此之前,净资产规模上升,将使得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和补充公司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虽然本公司前期已经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历史和当前市场环境以及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市场和外部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实际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从而使得项目实际收益率低于预期。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收益存在低于预期的风险。

  (五)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路桥施工主要在露天进行,而公司部分施工业务需要在高海拔、河流沿线、低温、低氧环境下进行,存在坍塌、滑坡等可能,施工环境存在一定危险性,如安全措施安排不充分、执行不到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行业的工程环保等方面要求日益提高,特别是在高原冻土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环境保护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如果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充分、有效的落实环保要求,发生工程环保不达标,可能会引发有关主管机关的处罚,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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