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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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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14日证监许可【2015】90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八)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九)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丁益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干部,证券融资部投资关系处副处长、处长,证券融资部副经理兼投资关系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组副书记;华能资本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李翔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路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科员、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长。现担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陈文宇),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主要负责投资组合管理、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担任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美国穆迪KMV公司研究员,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2012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2016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万梦女士,工学硕士。曾任职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2011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7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徐喻军先生,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自2014年4月起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万梦女士曾于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管理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曾于2014年4月至2018年3月管理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曾于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管理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万梦女士兼任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兼任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康乐先生,总经理;

  CHEN WENYU(陈文宇),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兼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

  陈文鹏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赵欣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42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99.75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00亿元。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28位,按总资产排名第30位,跻身全球银行30强。按照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最新榜单,兴业银行以426.216亿美元总营收排名第230位。同时,过去一年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各项评比中,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等多项殊荣。

  二、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8年9月30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239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8930.96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  话:0755-82370388-1663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周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4008888606

  网址:www.igwfmc.com

  注: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北楼)25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8400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35096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 0618 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电  话:0755-82370388-1902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曹竞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吴翠蓉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强调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二)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及类属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的研究,结合宏观经济模型(MEM)判断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属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类别资产配置。

  2、自下而上个券选择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它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中个券的相对失衡状况。

  重点选择的债券品种包括:a.在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的债券中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b.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c.存在信用溢价的债券;d.较高债性或期权价值的可转换债券;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种。

  ①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②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实施。通过打分来评判该企业是低风险、高风险还是绝对风险的企业,重点投资于低风险的企业债券;对于高风险企业,有相应的投资限制;不投资于绝对风险的债券。

  ③时机策略

  A.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B.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C.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D.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E.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A)相对价值分析基金管理人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可转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和Delta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B)基本面研究基金管理人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可转换债券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标的公司。C)估值分析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PE、PB、PCF、EV/EBITDA、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DCF、DDM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换债券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资决策。

  F.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以及投研部门的支持,筛选出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受益于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和投资主题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本基金主要利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中的标准分析模板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制定股票买入名单。其中重点考察:

  ①业务价值(Franchise Value)

  寻找拥有高进入壁垒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产品定价能力、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在经济增长时它们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经济衰退时亦能度过难关,享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进而创造高业务价值,达致长期资本增值。

  ②估值水平(Valuation)

  对成长、价值、收益三类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成长型股票(G):用来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率。为了使投资人能够达到长期获利目标,我们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买进价格与其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V):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的基础是将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其资本成本进行比较。我们在挑选价值型股票时,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公司的合理价值,然后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I):是依靠分红取得较好收益的股票。我们挑选收益型股票,要求其保持持续派息的政策,以及较高的股息率水平。

  ③管理能力(Management)注重公司治理、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构成、学历、经验等,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诚信。

  ④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注重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1.2017年11月17日,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金融票证、未尽职审查保理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7〕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发银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3倍罚款52661.37万元,对其他违规行为罚款2000万元,罚没合计72215.16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广发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7年底净资本1498亿元,本次处罚合计7.22亿元,对其资本有一定影响,但尚不能对广发银行的资本和流动性安全造成明显威胁。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广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2018年2月12日,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股票代码: 600000)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浦发银行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2018年7月26日,因浦发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对其合计处以17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浦发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6月底净资本5125亿元,资本充足率12.22%,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浦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3. 2018年1月4日,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的问题,上海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上海银行作为上海地区最大的城商行,业务范围正逐步拓展向全国,截至2018年6月底净资本1767.59亿元,资本充足率13.44%,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海银行进行了投资。

  4. 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A类

  ■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C类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于2015年6月1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

  十二、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全额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

  ■

  (2)计算公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基金申购费用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

  ■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0。

  (2)计算公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

  C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即为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其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 日少于3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

  注:1个月指30日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

  (2)计算公式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费用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计算公式

  本基金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5、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6、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更新近期发布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8年11月25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月6日17:30结束。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521,558,342.4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份的62.06%,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或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本次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为:521,558,342.4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经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6日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并于2019年1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2019年1月7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摘要进行修改。

  2、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基金合同》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调整正式实施日为2019年1月8日,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调整正式实施日为2019年1月14日。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原来的年费率0.4%调整为年费率0.3%。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原来的年费率0.2%调整为年费率0.1%。

  本基金A类份额由原来的“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持有期限大于60日(含6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调整为“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持有期限大于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四、 备查文件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公证书

  (2018)京方圆内经证字第 39413 号

  申请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仅限于办公),法定代表人丁益。

  委托代理人:肖秋彤,女,1986年11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119861105204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于2018年12月4日委托肖秋彤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审议《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会议过程及会议有关事项进行公证监督。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公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确认:申请人是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的管理人,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申请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集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议案进行表决。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申请人网站http://www.igwfmc.com/main/index/index.html)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确定2018年12月10日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12月 7 日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申请人网站http://www.igwfmc.com/main/index/index.html)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3、申请人通过上述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告知,并于公告载明的时间内征集了投票表决意见。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投票表决意见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检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2019 年1月7日上午十时三十五分许,本公证员及我处工作人员吕晨晨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座六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现场监督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的计票会议,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朱杰一并出席并监督了该会议全过程。会议由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肖秋彤主持,会议程序包括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各参会人员的身份、介绍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情况等。而后,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肖秋彤(作为监督员)、肖城锋(作为监督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朱杰对表决票进行统计,并由肖秋彤现场制作了《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计票会议计票明细》以及《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随后肖秋彤、肖城锋、朱杰、本公证员及我处工作人员吕晨晨、见证律师陈颖华在上述文件上分别签字确认。最后,主持人公布计票结果,本公证员致现场公证词。大会于十时四十九分许结束。

  经我处审查和现场监督,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计有840474214.84份,出席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总计持有521558342.4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2.06%,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1558342.4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持有人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表决结果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并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计票会议计票明细》以及《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的影印本与上述现场监督工作中取得原本内容相符,原本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公证员赵蓉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计有840474214.84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1,558,342.4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2.0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1,558,342.4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督员:肖秋彤肖城锋

  基金托管人:朱杰

  公证员:赵蓉吕晨晨

  见证律师:陈颖华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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