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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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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起诉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国际”)、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天福昌运制冷设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昌运”)、瑞高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高保理”)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现将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日前,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3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光大国际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华创证券票据款100,863,000元,以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7年5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

  2、天福昌运、瑞高保理对光大国际依照本判决上述所负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华创证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次诉讼案件受理费553,615元,由光大国际、天福昌运、瑞高保理负担535,315元,由华创证券负担18,300元(已交纳)。

  本次诉讼华创证券仅为履行“华创证券瑞高保理(财盈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职责,对上市公司利润无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9-004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公司正在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为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工作,签署劳动合同,且在最后缴款日未离职的员工。

  五、风险提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方案正在研究与设计,且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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