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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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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

  河南资产神火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2019年1月8日,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通知,神火集团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管”)、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 签署了《河南资产神火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成立河南资产神火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用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神火集团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河南省商丘市

  4、住所: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5、法定代表人:李炜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6,975.00万元

  7、成立日期:1994年9月30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1750300255

  9、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10、神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结构如下图:

  ■

  11、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1990年,神火集团的前身--永城矿务局成立。

  1994年9月,经原河南省计委批准,以永城矿务局为核心组建成立了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2,575万元。

  1995年2月,神火集团被原商丘地区国资局授权为国有资产经营单位。

  神火集团是以煤炭、发电和铝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连续多年被列入中国500强企业。

  神火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神火集团持有本公司24.2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副董事长李炜先生为神火集团法定代表人。神火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3、经查询,神火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河南资管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河南省

  4、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

  5、法定代表人:成冬梅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8月8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448PJU6H

  9、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10、河南资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银监会备案成立的河南省参与批量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和经营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引入大河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及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8家企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11、河南资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经查询,河南资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基金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

  4、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明理路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310-16室

  5、法定代表人:薛志鹏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8年5月3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6R9R3R

  9、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10、基金公司为河南资管的全资子公司。

  11、2018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基金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正式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登记编号为P1069281。

  12、基金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经查询,基金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拟成立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资产神火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

  2、类型:合伙企业

  3、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明理路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310-16室(暂定,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地址为准)

  4、注册资本:87,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出资情况:

  ■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义:

  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基金,指本合伙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河南资产神火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指本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指认缴有限合伙出资,被普通合伙人接受并签署本合伙协议的有限合伙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A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B为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指有限合伙投资的投资对象,即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目的:有限合伙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于目标公司。

  3、合伙成立及期限:各方同意并承诺,为有限合伙登记注册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全部程序。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之日即有限合伙成立之日。有限合伙期限为自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7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变更管有限合伙期限,但变更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4、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认缴出资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7,600.00万元(大写:捌亿柒仟陆佰万元整),全部为货币(人民币)方式出资。其中,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万元(大写:捌亿柒仟伍佰万元整),其中,有限合伙人A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大写:柒亿元整),有限合伙人B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7,500.00万元(大写:壹亿柒仟伍佰万元整)。

  6、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收益予以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收益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及收入。

  7、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8、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

  9、管理费,指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执行有限合伙事务而向有限合伙收取的费用。各方同意,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每个管理年度的管理费等于合伙企业投入该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额中尚未收回的部分乘以1%/年。首个管理年度的起始日为合伙企业投资于该投资项目之日(含当日),截止日为当年12月31日;最后一个管理年度的起始日为当年1月1日,截止日为合伙企业投入该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额全部收回之日(含当日);不足一个完整管理年度的期间应按照实际天数进行折算(每年按360日计算)。如果在某个管理年度内,合伙企业投入该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额中尚未收回的部分发生变化,该项目在该管理年度的管理费应分段计算。

  10、合伙企业具体业务

  (1)业务目标:通过高效开展投融资管理服务,为合伙人获取满意的资本回报。

  (2)投资方式:合伙人对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全部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于目标公司股权,用于目标公司专项偿还银行债权。

  (3)业务要求: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项目收回的资金不再投资其他项目。

  五、对于在合作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河南资产神火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1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函告,获悉神火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火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60,097,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1%,其中:本次质押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本次质押完成后,神火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0,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91%,占公司总股本的5.79%;神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0,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31%,占公司总股本的5.79%。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2、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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