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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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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9-00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先前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9-00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年1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先前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9-00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8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修订”),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请见如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2019-00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4日10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21楼7号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4日

  至2019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19年1月21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8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长远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回购股份。

  拟回购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可转换债券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资金来源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发行总股本10%的法定额度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五、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决定及办理,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拟回购的最终方案和条款;

  2、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拟回购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酌情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或是否继续开展等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8、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9、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六、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仅是依法授予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事宜的权利。目前公司尚未制定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会根据资本市场、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等因素,确定是否进行回购。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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