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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1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前述8,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使用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1月18日、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2日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号)、《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号)、《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号)、《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号)

  截至公告日,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资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2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安本智能机器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注: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十年。

  上述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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