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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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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国元证券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国元证券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

  二、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9年1月8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日以国元证券通知为准,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9年1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国元证券网上交易、柜台委托和手机证券系统申购(含定投)上述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收费模式), 其申购费率享有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定投)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以上费率优惠政策如有变更,请以国元证券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投资者在国元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国元证券的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国元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元证券的有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9年1月6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9年1月7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04,247,460.92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3,684,429.6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3.66%,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193,684,429.6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一)删除一条《基金合同》触发清算条款

  对“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修改:

  原文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 人;

  (3)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 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降低管理费率

  对“第十六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项下“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的修改:

  原文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对“第十七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项下第1款、第2款的修改:

  原文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修改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截至每年3、6、9、12月第五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1元,则应于该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对“第十七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中“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的修改:

  原文为: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为: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修改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附件三:《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2、《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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