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扩展公司融资渠道,经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控股”)的股东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境内全资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每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利率水平不高于市场同期借款利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向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与华润医药控股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向华润医药控股借款人民币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适用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向华润医药借款的进展公告》 。
结合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提前归还华润医药控股5亿元借款,并结清利息,公司本次借款累计支付利息人民币13,110,416.66元。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