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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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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0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8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前期,我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6年,公司从关联方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瑞祥)借款34793.98万元,当年还款34793.98万元,年底无余额。2017年,公司从山东瑞祥借款19500万元,当年还款19500万元,年底无余额。对于上述关联资金往来,公司未在2016、2017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2017年6月至12月,公司向关联方荣成市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销售药品器械合计3430.59万元。对于该项关联交易,公司未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须采取措施加强关联方梳理及关联交易审议披露内控管理,切实保证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二、公司整改计划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接受山东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公司已深刻认识到上述问题的严重性,将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检查和分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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