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4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张家港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扶持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张财企[2018]19号);根据通知精神,公司将获得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奖补资金1,029万元。上述资金奖补形式为现金,与本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目前尚未到账,为一次性奖补。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按照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2018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收益性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2018年度税前利润总额1,029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目前,上述奖补资金尚未到账,本公司将在收到该笔资金后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拨付2017年度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扶持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