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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公司近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决策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择机择优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理财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该总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或至董事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29日的公司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4)。

  (二)目前进展情况

  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近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相关银行购买了1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其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理财业务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累计理财的金额

  自2018年5月28日董事会通过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15,0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2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发生额为1亿元),已收回5,000万元,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1笔)。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备查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合同及其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54,8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业绩考核,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本次拟解锁股份数量为5,154,8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1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 2017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预案尚未确定具体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2. 2017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9,260万股,其中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957.5万股万股(授予价格2.28元/股,激励人数93人);预留授予数量 1,302.5万股。

  3. 2017年3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 2017年5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7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260万股调整为9,247.5万股,其中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3人调整为92人,授予数量由7,957.5万股调整为7,94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1302.5万股不变。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5月4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945万股,授予价格2.28元/股。

  5. 2017年5月25日,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94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 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了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28元/股调整为2.13元/股。

  7. 2017年1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86位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1,302.5万股,授予价格为2.46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3日。

  8.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份总数调整为1,291.7万股,其授予人数由86人调整为83人,预留股份授予价格2.46元/股不变;同意公司取消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辞职人员罗团德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13元/股。

  9. 2018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1,291.7万股的审核与登记。授予人数为83人,授予价格为2.46元/股。

  10. 2018年3月8日,公司办理了辞职对象罗团德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万股的过户手续,该股份已于2018年3月12日予以注销。

  11. 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离职人员邝远江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3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46元/股(在完成2017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其回购价格调整为2.16元/股)。

  12.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决定办理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9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3,168万股解锁相关手续,解锁日为2018年5月25日。

  13. 2018年5月2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3,168万股实现上市流通。

  14.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含税派现0.30元/股),故拟将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83元/股(2.13-0.30);将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16元/股(2.46-0.30)。

  15. 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离职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左养利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持有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83元/股。

  16. 2018年9月17日,公司办理了辞职对象左养利所持的限制性股票24万股的过户手续,该股份已于2018年9月19日予以注销。

  17.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决定取消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离职的激励对象周广股权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83元/股。决定办理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8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515.48万股解锁相关手续。

  二、2017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

  根据《旗滨集团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授予之日起至解锁日间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时间为自预留授予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3日,预留授予完成登记日为2018年1月1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截止目前公司确定的2017年预留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11日。至上述上市流通日,2017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12个月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完成情况说明

  ■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83人,目前股东名册反映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数共82名(因辞职已完成股份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1人),因此,公司本次申请办理解除第一期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为82人。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2017年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所有激励对象个人的考核结果,上述8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对应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锁。

  本次可以解锁的82名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全部为其他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人员。

  2、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比例是40%,解除限售的股份股份数量为515.4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2%。

  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1月11日。

  2、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数量:515.48万股。

  3、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4、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锁,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5、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股份总数仅考虑截止目前股本结构的情况,未考虑公司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3名所持有的19.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非上述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已经2018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但尚未办理完毕)的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同意办理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8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515.48万股解锁相关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办理对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手续。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到期,经考核,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锁。本次解锁事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解锁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办理解锁。监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本次申请解锁的8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法律程序;同意董事会和激励对象提出的解锁申请;同意公司办理解锁相关手续。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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